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粤科产字〔2019〕149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其中,由我市推荐两家。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的通知》,请有条件的单位认真研究申报要求,并积极与我局产学研处沟通,为申报推荐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 2019~2020 年度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一、建设要求
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是我省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
化、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省技术创新中
柱、战略新兴产业及若干重点领
产的完整的技术
科技强省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高
二、建设条件
(一) 建设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拥有技术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实际,可采取多种组建模式,“一中心一方案”。所建创新中心可设为独立法人实体或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
在龙头企业优势地位突出、行业集中度高的领域,主要由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通过组建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平台型公司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
在主要由技术研发牵引推动、市场还未培育成熟的战略性领域,可以由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牵头,有关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参与建设。
(二) 牵头单位条件。
牵头单位必须技术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省级
业前列。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研发项目的经验。单位创新意识强,已建立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
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是行业的龙头企业,近三年销售收
于 4%;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的,
效的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制度,对
技术许可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 5 例(含 5 例)以上。
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一般应为省技术创新中心批准组建单位。经科技部批准在我省布局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将直接批准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三、组建推荐程序
省技术创新中心采取定向组织和地级以上市政府推荐相结
家,其他地市每年向省科技厅推荐数量不超过 1 家。省科技厅根据各市的推荐情况和产业的发展需要开展调研考察,与各市科技主管部门
进行沟通协调。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到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并由市政府出具
书面推荐函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省科技厅采用推荐论证制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设立评估专家组,对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采取答辩
与现场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咨询论证。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对于通过咨询论证、各方面条件成熟的,经公
示无异议,由省科技厅发文批准组建,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一般以三年为建设周期。
四、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对批准组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一般给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