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性评审、地市科技局推荐、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立项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的项目应统一使用专题内容作为项目名称。如,申报“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应为“XXX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证明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00~8月12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7:00。
四、申报程序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件:1.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七)
2.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八至专题十一)
附件 1
2019~2020 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七)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20191401)
(一) 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
方法、主要突破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推广。重点支持获得国家
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完成
单位,将其重大科技成果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
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
推广。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制作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微视频,每段视频不少于 5 分钟,利
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
2.编印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图书作品不少于 1 部;
3.制作重大科技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省级科技成果系列
展示活动,或在大型科技场馆中展示。
以上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项目成果需在封
面或封底标注省科技厅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同时组织召开
一场科普宣传会。
(三) 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
大专项的完成单位;
2.项目合同期为 1 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 10 项。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20191402)
(一) 申报内容。
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项目、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
民科学素养。鼓励重大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
和青少年加大开放力度。注重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进行展
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针对不同的活动群体制订有针
对性的科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模拟体验、
实践操作等科普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特别
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促进科普小镇建设
和科普旅游发展。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制订年度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和科普教程,并向
社会公布;
2.开展高质量科普活动条件能力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面
向不同群体的科普讲解员;制作有分类指导的科普专题宣传片、
宣传手册;配备现代化、数字化、专业化的创新技术展示手段等;
3.每月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一周;
4.面向中小学生和青少年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和青少
年免费开放不少于 5 场(次);
5.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全国科普日、科普活动周、科技进步月等
系列活动,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国家
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的法人单位;可以有合作单位或参与单
位,但不得超过 2 家;
2.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对公众开放条件和较强的活动组织
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3.项目合同期为 1 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 4 项。获得立项资助的重大创
新平台,直接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广东省科普教育
基地两块牌匾。
专题三: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20191403)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省内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
围绕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开展科普宣传
活动。以前沿科技、军民融合、全民健康、绿色环保、食品药品
安全、防灾减灾、养殖种植、破除迷信等为主题内容,创作通俗
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动漫作品、图文报道等作品,进
行广泛传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科普社会氛围。
(二) 考核指标。
围绕专题内容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惠及民生,特色鲜明、
效果突出的系列科普传播活动。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平台,
事实进行科普传播,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018 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 10 项。优先支持受众面广、
影响力大的省内主流媒体。
专题四:广东科普联盟建设(专题编号:20191404)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科普旅游、健康科普、科普产业、科普传播等各种行业
组织,整合行业内科普资源,发起组建能引领行业科普事业健康
发展的科普创新发展联盟,研究制定广东省科普创新联盟合作发
展规划,搭建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制定服务规范和服务标
准,引导联盟成员单位明确职责,资源共享,差异化发展,通过
联盟集合行业力量,协同创新科普产品,丰富科普供给,完善科
普服务,提升科普条件能力,促进行业科普工作创新发展。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组建行业科普创新发展联盟,覆盖广东省大部分地市;
2.制定联盟章程,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联盟工作会议,研究制
定行业科普联盟合作发展规划,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3.举办不少于 1 次科普合作发展交流会,对接科技政策,研讨
科普创新发展理论;
4.组织联盟成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厂等“四进”
科普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2000 人次。
(三) 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联盟发起成立,并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
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省级科普行业
民间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3.联合申报时,应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
4.项目合同期为 1 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 2 项。
专题五: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20191405)
(一) 申报内容。
支持开展各类科普作品、科幻作品和科普创意产品的开发,
繁荣科普创作,营造科普氛围。开展科普图书、科普读物作品编
撰;进行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作品制
作开发;组织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线上线下科普课程开发、科普
剧创作等。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科普图书、科普读物、科幻作品 1 册(部);
2.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作品 1 部,
时长不少于 3 分钟;
3.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线上线下科普课程开发、科普剧创作 1
项(部),同时提供设计方案、脚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验收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所有提交的作品须为
近三年原创,不得重复申报。
(三) 申报条件。
鼓励科普作者、科普作家、科幻作家和科普从业人员等依托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3~5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0 项。
专题六: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馆(室)建设试点
示范(专题编号:20191406)
(一) 申报内容。
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普资源匮乏,支持粤东西北地
区农村中小学校建立校园小型科学馆(室)或升级改造现有的校
园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校园科技活动场所,设置展教区、阅读
区、实践区、教学区等功能区域,配备互动性强的展教、实验产
品,摆放一些科普展板、科普图书等科普产品,嵌入数字化科普
信息终端,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
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等各类科普活动。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充分利用校园场地,拿(腾)出一间教室或能够符合要求的
空间,设置展教区、阅读区、实践区、教学区等功能区域;
2.展教区配备 15~20 件(套)互动性强的科普展教、实验产
品;
3.阅读区摆放一批科普图书、科普展板及科技创意作品;
4.实践区嵌入数字化科普信息终端 1 套;
5.开发系列科普教育课程,经常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
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
等主题科普活动。
(三) 申报条件。
1.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
转移的县区)15 个地市,每个地市科技局推荐 1 所本市偏远乡镇
的小学或中学,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县区共可推荐 2
所;
2.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一间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
3.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
方案;
4.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 1 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
5.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项目合同期为 1 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0 项,15 个地市每个
地市支持不少于 1 项。地市科技局对立项的单位应予以配套支持。
专题七:2019 年新认定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运营奖补(专
题编号:20191407)
(一) 申报内容。
加强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条件能力建设,充分
发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作用。支持新认定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
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策划互动性、参与性强的科技活动;
支持升级改造科技教育活动场所,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鼓励开
发线上线下、STEM 教育、DIY 教育等各类教育资源,加强与学
校教育资源的结合,充实展教活动内容;鼓励大联合、大协作组
合优质科教资源开展“走出去”系列活动。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 2019 年新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2.申报单位应提供基地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
划;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 40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