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发〔2016〕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肇庆市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属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于2016年1月1日后来我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与个人均可申报。参与申报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参与申报创新创业团队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如获得立项,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人员、配套资金、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将与合同书完全一致,请认真填写。
(一)西江创业团队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团队引进后至少有1名核心成员全职在肇工作,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50%以上。
2.团队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团队负责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团队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较好。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创业项目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团队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投入的货币实收资本不少于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度。团队负责人个人股权占总注册资本30%以上的,也可视作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占50%以上。
(二)西江创新团队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50%以上。
2.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前期应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与引进企业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关系,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成员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4.我市成建制引进的创新团队,团队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全职在肇庆工作。
5.团队所在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且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3%,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在生活上提供良好的保障。
6.优先支持建设有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创新载体的企业引进创新团队。
(三)西江创业领军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相关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3年以上,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
3.申报人所创办、领办企业原则上应已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和税务登记手续,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的股份(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申报人拥有该企业股份比例可适当降低),并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暂未完成在我市注册企业相关手续的,经合同约定企业拟在我市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等条件后,申报人及其项目也可参加评审。
4.申报人所带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且与申报人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
(四)西江创新领军人才
受聘来我市的企业(纳税地位于肇庆)、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需在肇全职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对某一专业(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
3.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或在著名金融机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或设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
4.在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有关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二、申报时间
各地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至2019年6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申报人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肇庆组织工作网、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应的申报书,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纸质胶装8份。各县(市、区)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分别送所在地县(市、区)的科技、人社受理部门,市有关单位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径送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2.合规性审查。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合规性审查工作,对相关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权属性进行核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调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评审。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3.实地考察。由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对申报人及其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专业评审。
4.专业评审。专业评审采取匿名函审的方式,评审专家组由5名或以上单数专家组成。经专业评审通过后进入答辩评审。
5.答辩评审。答辩评审主要采取申报人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等程序,专家组分档次投推荐票,并形成专家推荐评审意见。
6.确定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根据申报人两轮评审结果,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经市人才办综合考察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后,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及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审过程有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全程参与。
四、扶持措施
(一)资金扶持
1.创业团队创业启动资金扶持:世界一流、国际顶尖水平的创业团队1000万元,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创业团队扶持500万元,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创业团队扶持300万元,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创业团队扶持150万元。
2.创新团队创新项目产业化配套资金扶持:世界一流、国际顶尖水平的创新团队1000万元,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扶持300万元,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扶持200万元,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扶持100万元。
3.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人才300万元,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200万元,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人才100万。同时,对海外留学及外籍创业领军人才,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再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其中,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人才50万元,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40万元,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人才20万元。
4.创新领军人才资金扶持:(1)在我市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的创新领军人才,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用人单位提供的科研经费资助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2)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用人单位提供的安家补贴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上扶持资金均按4 : 4 : 2比例分3年发放。上一年度有关项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下一期扶持资金。
(二)创业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由当地政府提供100至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2.由市属风险投资公司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股权投资。
3.给予世界一流、国际顶尖水平的团队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的1年贴息;给予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团队和人才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的1年贴息;给予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团队和人才贷款额不超过200万元的1年贴息。
4.对创业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从企业投产之日算起,3年内在我市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累计超过1亿元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助,作为企业研发经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三)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按国家扶持资金的100%予以配套扶持;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按省扶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扶持。
(四)对特殊的引进对象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