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在各行业树立智能制造典型标杆,把智能制造打造成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决定开展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附件: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聚集制造业关键核心环节,分类、分步推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同时为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奠定基础。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做好推荐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条件准备。结合试点示范项目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应用,通过试点示范,推进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我省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水平,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提高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情况,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要素条件调研,制定实施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流程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以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型制造领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2.离散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在机械、汽车、船舶、家电、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领域,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工艺流程改造、生产与管理数据互联共享。
3.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加快推进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机器人以及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作母机等智能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装备和系统的自感知、自适应、自诊断能力的大幅提升,实现智能装备的自主可控。
4.智能产品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医疗设备、智能轻工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智能产品生产制造和服务试点示范,强化产品网络化特征、功能可扩展性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软件系统的自主化率。
5.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大数据及系统解决方案等制造业服务化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提升企业大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化管理集成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在物流管理、能源管理等智能管理新领域开展试点,提升物流企业物联网应用和仓储管理、企业智能调度和能耗优化水平。
6.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在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云制造、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企业网络平台功能,加强企业大数据能力、资源配置能力、信息基础保障能力。
(三)建设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在组织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础上,在机械、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五金家电、建材、民爆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流程关键环节的智能管控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
对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进行典型先进经验总结,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试点示范应用交流和推广。
三、政策措施
(一)成功入选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相关专项。
(二)作为省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参考,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三)统筹利用相关平台及渠道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推广宣传。
四、工作进度
(一)2019年3月前,启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
(二)2019年4月前,各地发动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
(三)2019年5月前,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试点示范项目。
附件2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一、流程型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1 |
生产管理层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仓储管理系统(WMS),或具备相当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模块。 |
2 |
计划执行层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和先进排产计划系统(APS),或具备相应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模块。 |
3 |
生产控制层采用自动化生产线,建立过程控制系统(PCS),配置数据采集系统,建立实时数据平台,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 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 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
4 |
各信息化管理系统集成,实时数据平台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过程控制系统(PCS)和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成。 |
5 |
建立可供模拟仿真的数字化模型,具备数字化仿真模拟能力;建立涵盖各层面数据信息的企业核心数据库;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
二、离散型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1 |
生产管理层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仓储管理系统(WMS),或具备相当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模块;实现了产品全寿命周期管理(PLM)。 |
2 |
计划执行层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和先进排产计划系统(APS),或具备相同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模块。 |
3 |
生产控制层采用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加工装配设备或生产线;配置数据采集系统,建立实时数据平台,能充分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采用了仓储物流信息化系统。 |
4 |
各信息化管理系统集成,实时数据平台与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 |
5 |
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等工具,实现数字化设计生产能力;建立涵盖各层面数据信息的企业核心数据库;建立了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
三、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1 |
具有网络通信功能,提供标准开放的数据接口,能够实现与制造商、用户之间的数据传送。 |
2 |
能够感知装备自身、作业对象和作业工况的状态。 |
3 |
能够根据自感知信息以及作业要求调整和优化工作状态。 |
4 |
具备一定的故障自诊断能力,能够识别、定位甚至隔离故障。 |
5 |
能够提供运行数据或用户使用习惯数据,支撑制造商、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创新性应用。 |
四、智能产品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1 |
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产品与用户、产品与产品、产品与制造商、产品与服务商之间的信息互通。 |
2 |
能够感知产品自身的状态和使用环境情况。 |
3 |
能够根据自感知信息调节工作状态。 |
4 |
能够提供运行数据或用户使用习惯数据,支撑制造商、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创新性应用。 |
5 |
具有远程升级等在线服务功能;产品通过集成智能化的软硬件平台,能够支持大量应用程序。 |
五、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一)智能服务 |
|
1 |
建立云服务平台,具有多通道并行接入能力,对装备(产品)运行数据与用户使用习惯数据进行采集,并建模分析。 |
2 |
以云服务平台和软件应用为创新载体,为用户提供在线监测、远程升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增值服务。 |
3 |
应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自动生成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并推送至用户端。 |
(二)物流管理 |
|
1 |
建设基于网络的物流信息系统,配置自动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 |
2 |
采用电子单证、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技术,具备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 |
3 |
实现信息链畅通,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联动,全程透明可视化、可追溯管理,可提供安全性、快捷性、环境可控性等定制化增值服务。 |
(三)能源管理 |
|
1 |
建立能源综合监测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的实时可视化管理。 |
2 |
建立生产与能耗预测模型,通过智能调度和系统优化,实现全流程生产与能耗的协同。 |
3 |
建立能源供给、调配、转换、使用等重点环节的节能优化模型。 |
六、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序号 |
要素条件 |
(一)个性化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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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基于网络的开放式个性化定制平台,具备与用户深度交互功能,定制要素具有引导性和有效性。 |
2 |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碎片化、个性化需求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建立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可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
3 |
企业的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与个性化定制需求相匹。 |
(二)协同开发/云制造 |
|
1 |
建设制造需求和制造资源高度优化的网络平台,实现产业链不同环节企业间资源、信息共享。 |
2 |
采用并行工程,实现产品异地的设计、研发、测试、人力等资源的有效统筹与协同。 |
3 |
针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开展动态分析,实现企业内制造资源的弹性配置,企业间网络化协同制造。 |
(三)电子商务 |
|
1 |
建设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并与企业的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客户管理系统(CRM)和供应商管理系统(SRM)集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0%。 |
2 |
采用大数据技术,对销售数据、消费者行为数据等进行分析;实现对产品原料、加工、流通、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 |
3 |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应在客户服务、数据管理、金融服务、安全保障、物流管理、供应链协同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
附件3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盖 章 )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日 期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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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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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 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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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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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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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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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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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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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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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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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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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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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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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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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销售(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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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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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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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简 介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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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信息(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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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示 范类别 |
□流程制造试点示范 □离散制造试点示范
□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 □智能产品试点示范
□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 □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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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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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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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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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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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述 |
(对拟试点示范项目的智能化特征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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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亮点 |
(总结提炼拟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的特色亮点,如项目实施内容的亮点和成效等,限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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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承诺 |
我已对以上申报的所有材料进行了审核,就我所知,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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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点示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的先进性(与实施前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三)项目自主安全可控性(统计分析项目涉及关键设备和软件的自主化情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
此部分内容重点针对各类别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展开编写,如申报多个试点示范类别,需分类别综合描述。
四、项目实施经济性分析
重点从投资回报角度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五、项目实施成效
(一)项目实施现状
(二)项目实施已取得的效果(重点描述企业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产品研制周期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三)下一步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计划
(四)项目实施预期效果(重点描述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产品研制周期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六、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
七、相关附件
(一)项目关键设备、控制系统、软件、智能部件的清单及品牌、供应商;
(二)企业专利;
(三)项目实施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4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依托企业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方式(手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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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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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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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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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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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试点示范项目排名有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