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预算执行要求,结合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合计8.9亿元,具体如下。
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资金项目计划
(一)省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粤委办〔2016〕81号),下达汕头、湛江、茂名、揭阳4市专项帮扶资金各1亿元,合计4亿元,用于支持4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汕头贵屿循环经济园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本
根据《关于支持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通知》(粤财工〔2014〕387号),下达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本资金1亿元。
(三)产业共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下达阳江市5112万元、茂名市2462万元、清远市883万元、汕尾市543万元,合计9000万元,用于上述4市向已通过评审但未实际安排资金的企业兑付奖补资金。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好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财工〔2018〕567号),下达汕头市2亿元,揭阳市1亿元,合计3亿元,用于支持潮南、潮阳、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中心安排1亿元。
请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结合支出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接受省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任务清单
附件1 |
||||||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产业园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政策任务 |
产业园建设 专项帮扶 |
练江流域印染中心建设 |
汕头贵屿循环经济园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本 |
产业共建 |
拟安排资金 |
1 |
汕头 |
10000 |
20000 |
10000 |
|
40000 |
2 |
汕尾 |
|
|
|
543 |
543 |
3 |
阳江 |
|
|
|
5112 |
5112 |
4 |
湛江 |
10000 |
|
|
|
10000 |
5 |
茂名 |
10000 |
|
|
2462 |
12462 |
6 |
清远 |
|
|
|
883 |
883 |
7 |
揭阳 |
10000 |
10000 |
|
|
20000 |
合 计 |
40000 |
30000 |
10000 |
9000 |
89000 |
附件2 | ||||||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 ||||||
地市 | 总体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产出 | 效益 | ||
二级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三级指标 | 共建产业园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数(个) | 支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 支持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产业园区税收增长(%) | ||
汕头 | 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市产业园区税收同比增长10%左右。支持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揭阳市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支持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本。推动阳江、清远、汕尾市共建产业园各20个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建设。 | 指标值 | 支持潮阳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水工程中的长距离输水管项目建设,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促进潮南、潮阳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如期建成。 | 支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还本。 | 8 | |
汕尾 | 指标值 | 20 | ||||
阳江 | 指标值 | 20 | ||||
湛江 | 指标值 | 5 | ||||
茂名 | 指标值 | 12 | ||||
清远 | 指标值 | 20 | ||||
揭阳 | 指标值 | 支持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道路、管网等配套项目建设,促进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如期建成。 | 10 |
2019年产业共建与产业园发展资金任务清单(清远市) | |||||||||
序号 | 资金投入方向 | 工作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目标 | 任务性质 | 实施方式 | 实施标准 | 工作量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产业共建与产业园发展 | 产业共建 | 兑付给符合产业共建政策条件的企业。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等规定。 | 兑付给符合产业共建政策条件的企业。 | 资金下达后,尽快拨付给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完成时限为2019年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