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22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
(二)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
(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五份,3个方向的一式七份。
(三)已入选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和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二)广州、深圳推荐项目的数量不超过6个(不含直接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项目),其它地市推荐项目的数量不超过3个。
(三)请于2017年7月26日前将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我委(融合发展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
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 附件1-3.zip
-
附件2
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方 向
申 报 单 位( 盖 章 )
推 荐 单 位( 盖 章 )
申 报 日 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
一、单位和项目基本信息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组织机
构代码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单位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二)项目基本信息
试点示范
领域
o“双创”平台+要素汇聚
o企业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
o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
o“双创”平台+能力开放
o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平台
o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开放平台
o基于互联网的孵化能力开放平台
o“双创”平台+模式创新
o“双创”平台+研发设计模式创新
o“双创”平台+组织管理模式变革
o“双创”平台+生产制造模式变革
o“双创”平台+区域合作
o“双创”平台+区域合作
注:最多选3个方向,不选择方向将失去遴选资格
项目名称
起止日期
项目投资
项目
简述
(对拟推荐示范项目的创新性和示范性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400字)
真实性
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承担方资质与能力(申报主体资质、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注册用户规模、技术基础、孵化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建设方案、服务推广及成果转化、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目标、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成长性分析等)。
(四)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素质和类似项目经验等、团队人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
(五)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情况(产学研用情况、协同创新能力)。
(六)项目实施的创新性(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和可推广性(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
三、项目实施现状
(一)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
(二)项目实施情况(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如申报多个示范项目领域,需分领域综合描述;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计划如何解决)。
四、下一步实施计划
下一步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进度安排、风险控制等。
五、相关附件
需提供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各类资质证书(重点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团队人员职称/专业证书、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合作协议(产学研用协议、合作单位协议)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填报格式说明:1.请用A4幅面编辑。2.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3
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序号 |
所在市 |
项目名称 |
申报方向 |
申报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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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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