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面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科技资源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改革,结合广东实际,不断完善以科研设施与仪器为切入的开放共享机制,逐步推进科学数据、种质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共享,探索具有广东特色、可操作性强的科技资源共享市场化服务运营机制,稳步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现按公开、公正、客观原则竞争遴选广东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专业服务运营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 在广州市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公司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具备满足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运营、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和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运营、客服、售后等团队。
(二) 熟悉并理解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相关文件政策,具有省、市平台服务运营经验或承担过平台运营服务工作经验,并与省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三) 拥有科技资源平台及共享平台建设经验,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 具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经营经验,了解多个领域所需科研仪器设备的相关基础参数和技术性能等,能够完成基础安装、维修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拥有2年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合作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内部运作规范,无违法记录。
二、遴选数量
遴选1家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 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市场化运营平台,建成全国科技资源共享管理的示范标杆。
(二) 建立平台标准化运营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加入开放共享统一管理平台。制订共享服务平台社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流程、规则和办法,开展和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摸索总结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 解决大部分科研机构、企业、科研人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使用仪器设备难的问题,实现简明、高效、低成本预约使用。
(四) 帮助管理单位提升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提高共享管理效率。
(五) 协助省科技厅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发挥第三方市场化运行作用,促进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六) 承接省科技资源市场化服务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材料要求
请有意承担该项工作的机构于2018年7月20日17:00前提交《广东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专业运营机构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至我厅。需纸质件各一式3份,其中方案加盖机构公章。
五、其它说明
本次遴选不涉及经费支持。
联系人及方式:
1.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陈 晓
附件
广东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
一、基础情况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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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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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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