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业电子商务发展,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8〕65号)要求,决定在2017年开展第一批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一批示范和第二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支撑工业企业发展,组织开展第一批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成果评估,总结推广试点单位做法经验,指导开展第一批示范和第二批试点工作,有效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促进我省制造业进一步降本增效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试点示范内容
(一)电子商务区域类。
1. 工作举措:推动各类工业园区、专业镇和特色产业集群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提高集约化水平,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
2. 支持方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园)等。
(二)电子商务平台类。
1. 工作举措:引导第三方平台为我省工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性服务;推动工业各细分行业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网上采购、分销、直销及相关服务。
2. 支持方向:网上营销平台、网上采购平台、大型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大宗原材料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或综合服务)平台、装备制造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信息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电子商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企业自建(或第三方)跨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中小微制造企业入驻数量规模较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
(三)电子商务服务商类。
1. 工作举措:推动优化工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夯实工业电子商务网络基础,引进仓储物流、营销推广、金融服务等服务商,推动与制造业企业、产业集群对接。
2. 支持方向:物流和仓储服务、金融服务、交易托管和代运营服务、营销推广服务等领域。
三、试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各类工业园区、专业镇和特色产业集群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或其他组织。
2. 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3. 电子商务服务商试点:为工业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条件。
1. 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区域内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在物流、咨询、金融服务、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方面功能完善、配套齐全,集聚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服务及应用企业。珠三角地区电子商务企业年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500万元。
2. 电子商务平台试点:珠三角地区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年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300万元。
3. 电子商务服务商试点:珠三角地区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商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150万元。其中,物流和仓储服务商自营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拥有电子商务仓储管理软件系统;金融服务商能结合货品仓储质押提供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贷款服务,具有小额贷款牌照或第三方支付牌照;交易托管和代运营服务商服务品牌线上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人数在20人以上;营销推广服务商能提供数据营销、推广及互联网广告投放服务,服务工业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
4. 上述试点单位须从事工业电子商务实践1年以上。
5. 试点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发生环保和重大安全事故。
四、示范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单位。
(二)推荐条件。
1. 试点期间实施的电子商务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经济增长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成效明显。
2. 试点单位进一步发展壮大,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正增长,其它发展指标良好,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3. 在本行业内或细分领域具有典型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
4.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推荐为电子商务区域示范和电子商务平台示范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珠三角地区区域示范单位电子商务年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000万元;珠三角地区平台示范单位电子商务年服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600万元。
5. 示范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发生环保和重大安全事故。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单位获得试点示范后,应主动接受上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并积极参加有关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
(二)试点示范单位发生更名、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转业等情形的,应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类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见附件)及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本)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四)对认定的试点示范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宣传推广有关做法经验,并按照规定给予政策方面的扶持。各地也应结合各自实际,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试点示范单位与制造企业对接。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第一批示范单位申报书
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书
3. 推荐汇总表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
第一批示范单位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推 荐 单 位:
示 范 内 容:
通讯地址(邮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编 制
二○一八年七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第一批示范申报表
示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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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区域示范: (按通知支持方向填写) □ 电子商务平台示范: (按通知支持方向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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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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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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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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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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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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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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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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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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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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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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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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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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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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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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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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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资质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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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区域示范单位基本概况及主要经济指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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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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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情况 |
入园企业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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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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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商入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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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 合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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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情况 |
入园企业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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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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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商入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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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 合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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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示范单位概况及主要经济指标 |
2016年情况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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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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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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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 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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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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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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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情况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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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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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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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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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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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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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情况 简介 |
工作进度、成效、主要做法、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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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
已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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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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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一年新增经济效益情况 |
年新增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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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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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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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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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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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试点成果的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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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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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行业类别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所有制性质、组织架构、成立时间、主导产业(或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近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
(二)管理水平(主要股东概况、管理制度、认证资质等)。
(三)技术水平(研发、专利、知识产权、技术支持等情况)。
(四)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或区域已具备的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
(五)服务能力(自有平台的品牌个数、交易额;第三方平台的服务企业数、运营收入等;服务商服务对象的数量、为服务对象带来的营业收入等)。
三、2017年以来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情况
对照2017年申报书提出的试点计划和目标任务,重点说明以下情况:
(一)目标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
(二)主要成效(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做法做法经验及典型案例分析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分阶段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着重提出2018年及未来三年重点工作计划、设想。
(二)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以量化数据呈现)。
五、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管理机构证明文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商务平台示范单位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
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发生环保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其他有关材料
注:请编写目录和页码,纸张规格:A4;字体:宋体4号;行间距:1.5倍。数据部分用表格形式。
附件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
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推 荐 单 位:
试 点 内 容:
通讯地址(邮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编 制
二○一八年七月
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第二批试点申报表
试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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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区域试点: (按通知支持方向填写) □ 电子商务平台试点: (按通知支持方向填写) □ 电子商务服务商试点:(按通知支持方向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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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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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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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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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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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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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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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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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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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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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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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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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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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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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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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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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资质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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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单位基本概况及主要经济指标(2017年) |
工业园(开发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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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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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企业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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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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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商入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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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 合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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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单位概况及主要经济指标(2017年)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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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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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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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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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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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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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工业企业情况(仅限第三方平台填) |
入驻工业制造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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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台交易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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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商试点单位概况及主要经济指标(2017年)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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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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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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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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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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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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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和仓储类型服务商填 |
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仓储管理软件系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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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仓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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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金融类型服务商填 |
是否具有小额贷款牌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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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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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商平台数(仅限第三方支付公司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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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托管和代运营类型服务商填 |
服务品牌线上年交易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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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产品门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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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推广服务 |
2017年互联网广告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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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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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实施的电子商务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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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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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按通知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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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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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或服务对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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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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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后年均新增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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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后年均新增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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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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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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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基础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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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进度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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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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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万元)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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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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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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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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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主要创新点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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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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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行业类别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所有制性质、组织架构、成立时间、主导产业(或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近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
(二)管理水平(主要股东概况、管理制度、认证资质等)。
(三)技术水平(研发、专利、知识产权、技术支持等情况)。
(四)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或区域已具备的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
(五)服务能力(自有平台的品牌个数、交易额;第三方平台的服务企业数、运营收入等;服务商服务对象的数量、为服务对象带来的营业收入等)。
三、试点有关情况
(一)试点方向。对试点的主要内容、方向、涉及的主要技术或应用等进行详细描述,主要涵盖通知提及的方向,也可提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其他方向。
(二)前期基础。实施的电子商务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期、开展此项工作技术、客户、组织机制等的积累,现有市场条件或合作机构等。
(三)目前进展。包括已开展的工作、项目建设进展、典型案例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分阶段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着重提出2018年及未来三年重点工作计划、设想。
(二)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以量化数据呈现)。
五、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管理机构证明文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单位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
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发生环保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六、其他有关材料
注:请编写目录和页码,纸张规格:A4;字体:宋体4号;行间距:1.5倍。数据部分用表格形式。
附件3
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试点(示范)单位名称 |
试点(示范)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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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内容有3种类型:电子商务区域、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商。
示范内容有2种类型:电子商务区域、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