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7—2020)》(粤科高字〔2017〕129号)精神,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经研究,对我市拟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原则上需要完成备案登记的企业我局再安排现场考察及推荐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拟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居民企业(含重新认定企业)。
二、时间安排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需于6月15日前完成。4月30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月15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组织实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负责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备案统筹工作,全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系统注册账号信息及备案信息表审核等工作,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负责全市备案企业汇总等工作,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负责备案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四、备案流程
2018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工作实行网络报备,备案工作在“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系统”上进行。
(一)企业注册。企业登录“备案系统”进行快速注册,注册后登录备案系统并填写《基本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附件,企业在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应确保可正常使用。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提交后需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备案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手册详见附件1。
(二)企业备案。企业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备案系统”,点击“申报信息”,根据提示填写《2018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填写完整无误后系统提交至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审核。
(三)镇街审核。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系统提交的《备案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备案表内容不完整或有误的,在备案系统通知企业补正。镇街科技部门在审核通过企业备案表前,务必确认备案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注册账号已激活并发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账号注册及激活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四)备案完成。备案表经东莞市相关镇街(园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备案完成,备案完成后企业可按要求开展2018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可留意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