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促进广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文化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文化创意项目决策和管理水平。结合广州实际,特制订《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暨广州文化创意企业板评审委名单》和《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暨广州文化创意企业板评审委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4月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
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暨文创板专家评审委成员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广州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市社科院)、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文化金服中心)共建的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以及文创板专家评审委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库的辅助决策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广州文化创意企业板的发展,将国内外专家、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机构聚集起来,为广州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决策以及文创板的评审认定工作提供咨询建议的专家团队,文化产业专家库成员能同时承担文创板专家评审委的工作,文创板专家评审委成员并不一定被纳入文化产业专家库。
第三条 广州文化产业专家库开展工作要遵循联络畅通、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的原则,形成有机联动、运转协调、效能显著的决策咨询运行机制,为广州市文化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文创板的评审认定工作提供科学高效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 专家库、评审委的资格认定、入选以及专家库、评审委平台的设立和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聘任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中心依据本办法规定组建文化产业专家库以及文创板评审委,并负责对专家库及评审委运行实施管理。中心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中心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入选中心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具备正高及以上的文化创意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行业权威专家,或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二)在文化产业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经验丰富,并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行业或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对文化产业的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专业技术领域有关政策有全面和透彻的了解;
(四)热心参与专业咨询活动,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第七条 入选文创板评审委的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二)在文化产业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经验丰富,并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行业或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熟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业务规则;
(四)热心参与专业咨询活动,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第八条 专家库成员选聘程序
(一)专家库专家人选采取征集及邀请入库的方式予以确定。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经有关程序选聘后,由市文广新局授予正式聘书,市文化金服中心负责将专家专业信息录入专家库及评审委,聘期二年。
(三)市文化金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每位入选专家档案的简历,详细记载专家库专家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的资料。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文化金服中心每半年可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中心专家库;市文化金服中心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对专家库专家进行一次履职评估,对评估不适宜的专家向市文广新局提出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的建议。
第九条 专家、评审委、特邀研究员的解聘程序
专家、评审委、特邀研究员因下列情形而解聘:
(一) 聘期届满;
(二) 聘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有关机关确认处理;
(三) 本人书面申请不在担任专家;
(四) 接受工作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的;
(五) 每年无法参加一半以上专家活动的;
(六) 擅自泄露保密信息的;
(七) 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第三章 专家库及评审委成员职责及工作待遇
第十条 专家库专家享受以下权利:
(一)担任专家库专家以及文创板评审委专家成员,配合专家库工作小组的咨询任务,为广州市文化产业发展重大规划、投资项目、产业发展、重大课题、重要决策事项等提供咨询与指导,配合文创板评审委专家小组的评审任务,为企业挂牌提供认定结果,为企业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承办的咨询事项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三)获得研究论证咨询项目服务的专家评审费;
(四)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专家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提出咨询意见、方案、结论,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二)在咨询活动中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三)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文创板评审委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担任文创板评审委委员,配合文创板评审委专家小组的评审任务,为企业挂牌提供认定结果,为企业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企业挂牌认定工作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三)获得研究论证咨询项目服务的专家评审费;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文创板评审委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为企业挂牌文创板独立提出相关意见,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二)在认定工作中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三)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严格规避供职单位的关联企业;
(五) 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文创板特设文创板特邀研究员,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为文创板提出相关意见;
(二)在研究工作中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三)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 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文化金服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26日起施行。
广州市文化产业专家库名单
姓名 |
单位/社会职务 |
龚心瀚 |
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 |
John Howkins |
世界创意之父 |
尹涛 |
广州市社科院副院长、广州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
张志安 |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 |
顾乃华 |
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
王少斌 |
广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
杨世真 |
广州大学影视传播学院广播电视艺术系系主任/教授三级/硕导 |
金巍 |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特约研究员 |
文远竹 |
广州日报研究室、情报资源室主任 |
黎小平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郭静斗 |
广州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明充 |
广州文化上市公司产业联盟秘书长、广州市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陈泽文 |
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黄强 |
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 |
卢荣 |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
刘升 |
广东羊城晚报创意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赵海舟 |
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
方志辉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 |
张显峰 |
广州漫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闪涛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文化创意企业板评审委名单
姓名 |
单位/社会职务 |
John Howkins |
世界创意之父 |
尹涛 |
广州市社科院副院长、广州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
顾乃华 |
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 |
张志安 |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 |
王少斌 |
广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
杨世真 |
广州大学影视传播学院广播电视艺术系系主任/教授三级/硕导 |
金巍 |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特约研究员 |
文远竹 |
广州日报研究室、情报资源室主任 |
黎小平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郭静斗 |
广州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明充 |
广州文化上市公司产业联盟秘书长、广州市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陈泽文 |
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黄强 |
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 |
卢荣 |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
刘升 |
广东羊城晚报创意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赵海舟 |
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
方志辉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 |
张显峰 |
广州漫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闪涛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 |
张薇 |
平安证券董事总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
姚国海 |
国泰君安证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
周成就 |
黄埔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杨露 |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中心主任 |
熊爱武 |
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赵霞 |
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副总裁 |
曹钟斌 |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
黄宁 |
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监 |
陈钊文 |
广州市创意文化协会会长、广州市正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
凌娜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
杨碧霞 |
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YY视听) |
胥柏波 |
今日头条广东分公司负责人 |
陈能军 |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博士后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文化创意企业板特邀研究员
姓名 |
单位/社会职务 |
王瑶 |
广州希习喜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戏剧制作人 |
黄建成 |
广东至正群珍荟萃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白岚 |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信息时报社文体中心常务副主任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