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广州市共评选出2016年度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11个,根据《办法》中对创业领军团队进行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关条款,现公开征集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股权投资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机构条件
(一)工商登记注册并存续的合法企业,成立以来或近3年内未被国家、省、市科技和金融主管(监管)部门登记不良信用记录;
(二)取得金融主管机构股权投资批准或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机构;
(三)经营范围含有: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股权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之一;
(四)投资机构应在拟投资团队入选前1年注册或已投资企业超过3家。
二、征集程序
(一)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受理通过后,打印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并盖章,报送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人才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11室,邮编:510030。
三、征集时间
常年受理。
附件:1.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报名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