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7〕22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7〕11号)及《广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7〕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事项
1、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
2、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二、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受理窗口。电子版《申报书》以“创新型企业评价申报书-企业名称”为文件名保存并制作光盘或存入U盘,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电子版。
附件:1. 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