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佛发改农社〔2015〕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20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管控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268号)、《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技术白皮书》和公安机关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安全审计工作等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市内行政服务类办事大厅、公交枢纽、市政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场所、医院、体育场馆、银行网点、产业园区、购物中心、餐饮酒店、院校等公共区域所建设的无线局域网。
二、申报时间
各区受理开始时间:2017年3月9日,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资金专家评审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所在地,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申请,报送有效申报材料。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初审申报材料,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和核实项目未享受过中央或地方财政的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专项扶持补贴等,并于3月24日前正式行文将《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推荐表》(附件2)、《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要件审查表》(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或U盘)等材料报送至我局。
(三)由于补贴资金有限,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承诺
申请单位在申报时承诺填报数据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申报行为,将取消其财政补贴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监督检查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运维情况。
(三)专款专用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对存在项目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8日
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补贴范围
本市内行政服务类办事大厅、公交枢纽、市政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场所、医院、体育场馆、银行网点、产业园区、购物中心、餐饮酒店、院校等公共区域所建设的无线局域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出资建设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是佛山市内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近3 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四)申报项目未享受过中央或地方财政的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专项扶持补贴。
(五)申报项目已经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安全审计工作。
(六)申报项目已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W-Foshan”无感知认证工作,实现“W-Foshan”无感知认证功能。
(七)申报项目统一接入“W-Foshan”的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管理平台,设置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服务图标(Logo)和公共服务标识(SSID),并为市民提供免费接入服务。
(八)申报项目保证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及AP设备接入“W-Foshan”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管理平台不少于2年在线。
(九)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补贴标准
序号 |
补贴类型 |
补贴金额(元/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室外型无线AP |
1800 |
符合《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技术白皮书》要求。 |
2 |
密集型无线AP |
1265 |
|
3 |
普通型无线AP |
990 |
|
4 |
商业型无线AP |
560 |
四、承建企业资质要求
承建企业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备案,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属企业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三)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承建企业公章。
五、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二)《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AP设备明细表》(见附件3)。
(三)申报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承建企业的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与承建企业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或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承建企业为申报单位,提供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合同书、协议书或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
(六)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组网方案复印件。
(七)申报项目所用AP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4)。
(九)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管理平台运营单位出具的接入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管理平台证明材料和已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Foshan”无感知认证工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十)每个AP接入点信号覆盖现场测试的结果截图(含AP设备MAC地址和SSID)。
(十一)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速率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十三)已经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安全审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四)项目情况报告(见附件5)。
(十五)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统一双面印制,按上述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封面标题统一为“2017年佛山市第三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申报书”,封面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日期。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