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的通知》(穗府〔2016〕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15号)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发展数据新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开展2017年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向)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分为3个专题: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题、大数据专题,各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3。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是依法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需满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3)规定的支持范围和项目条件。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财政资金。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项目原则上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工信部门、财政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
2.各区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须核对原件),于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委相关处室。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