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241号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 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的规定,促进科技成果在穗转化应用,我委牵头制订了《广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实施办法》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至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期间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83124027;邮箱:fengjie@gz.gov.cn;传真:020-83124029;邮政编码:510032 )。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广州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