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243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6日17时,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在12月6日上午9时前,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为我委审核推荐工作预留一定时间。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网上审核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收集项目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于12月9日前将书面申报书按照项目所属领域分别报送我委高新处或社基处。
二、各区可推荐的项目数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中限项要求,参照其分配原则,广州市各区可推荐的项目数量见附件2,请各区按分配的项目数量进行推荐。
三、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发展规划处。统筹负责本专项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具体负责办理生物和环保领域之外其他领域项目的审核推荐。
(三)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具体负责办理生物和环保领域项目的审核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618号)
2.2016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广州市各区项目数.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