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19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组织区域内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 和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行业领先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申报。
二、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基本情况表”,编写具备基本条件的 简要情况说明(2000字左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每个区(县级市)申报不超过1家,并于6月4日前正式行文,连同相关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 版(含光盘2份)报我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