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15〕3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行业有竞争力、 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编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于5月28日(星期四)前将上报文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市工 信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