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采用无纸化申报,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统一申报,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5月26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7月28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线上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赋码。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镇街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新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同时通知每家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时提交复核,推进我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分管行业的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二)请各镇街加大辖区内企业申报的组织力度,着力发动辖区内“四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信息与软件服务业企业申报。
(三)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并于时间节点前提交材料。
(四)请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5月26日前把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件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7月28日前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的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