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规定,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转发通知至企业
请各镇(街)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企业,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确保通知到位。
二、申报事项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事项说明
1.本次仅对办法的“鼓励企业规模提升”、“支持企业壮大发展”、“鼓励软件园区建设”、“鼓励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促进算力服务推广”、“鼓励数据跨境流动”、“促进数据产品交易”、“赋能制造业网络化协同”、“鼓励自动驾驶示范运营”等9个事项开展申报兑现,其中“支持企业壮大发展”事项根据区政策主管部门意见暂缓兑现“对年度营业收入处于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且同比增长30%的,或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的,按照年度区级经济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的奖励内容。
2.办法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事项根据区政策主管部门意见暂缓兑现。
3.办法的“打造标杆应用场景”事项按最新的《广州市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不在本次通知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窗口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月30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限内到兑现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等相关事项详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名称)” 了解申报要求,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给南沙区政策兑现窗口。区政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