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地管理,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3号,以下简称《基地办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核,确定了2022年度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结果(见附件)。2022年度有11家基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6家基地评价为优秀;31家基地评价为合格;19家基地评价为不合格,保留称号并限期整改;6家基地评价为不合格,予以退出并取消称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市相关就业补助资金和《基地办法》规定,对应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发放工作。要进一步对基地加强业务联系和工作指导,做好基地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