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区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典型案例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广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 5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
(二)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典型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纸质版申报书,并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12时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报送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申报,于2023年6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光盘(一式两份)、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版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我局。
(三)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推荐结果后,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通知相关申报企业在电子系统进行注册填报。
(四)请各单位积极发动,抓紧时间办理,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