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的通知》工作要求,现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2022年度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扶持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
本次拨付广东花城文旅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10家2022年度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扶持资金共2050万元(见附件),由市商务局直接拨付给有关申报单位,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拨付为准。
二、资金使用
相关申报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监督管理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动辖区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上规模并申报入库。
特此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ywgs/content/post_9003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