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需要,现发布2019~2020年度广东省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本指南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当前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通过竞争申报、择优立项,组织开展科技发展政策、体制、管理、方向、预测、评价等方面的软科学项目研究,形成一批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为科技创新治理提供咨询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在以下研究方向进行支持,由申报单位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
(一) 重点项目(专题编号:20191001)。
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优先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形势下,有关科学(技)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等重大科技载体建设研究、湾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研究与资源布局流动共享等方面研究。
2.广东优势产业技术来源分析。优先支持围绕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机器人、超高清视频4K/8K、智慧家电等重点领域,结合对外贸易、技术合作等开展技术来源分析。
3.前沿领域技术预测研究。优先支持新材料、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生物医学(老年医学)、新能源等方面发展趋势和方向研判。
4.广东臭氧污染成因与防控对策。梳理国内外大气臭氧污染研究与控制的最新成果,分析研判评估广东省臭氧污染演变趋势和情况,提出广东省分阶段臭氧防控目标和路线图,提出臭氧前体物减排的重点行业和技术建议。
5.大数据下的科研管理研究。优先支持基于广东“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的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科研审计与监管等方面研究。
(二) 面上项目(专题编号:20191002)。
1.科技创新资源统计与调查。优先支持研发投入(R&D)统计与分析,外国专家在粤工作调查与服务管理,国家重点高校、大院大所高端创新资源研究及引进机制等方面研究。
2.国内外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优先支持广东与国内外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深度对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及与我省科技合作交流等方面研究。
3.前沿颠覆性科技发展探索研究。优先支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制造等广东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凝练筛选出颠覆性技术、提出推进发展政策等方面研究。
4.科技管理机制体制研究。优先支持围绕粤港澳技术合作及税收政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国际人才交流,科技创新金融评价与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廉政建设,科研伦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科技风险防范,政府科技管理队伍素养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研究。
5.新兴产业发展与路线图研究。优先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新动能产业的发展培育、技术创新、卡脖子问题及产业成长路线图等方面的研究。
6.创新创业环境研究。优先支持促进粤港澳科技服务协同创新、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舆情监测、科技创新振兴乡村发展等方面的环境建设研究,以及科技创新与地方治理、社会治理、司法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方面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及评审方式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以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的机构为主,同时接受香港、澳门以及国内智库等高水平软科学研究机构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趋势发展、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愿意服务支撑广东科技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提供2~3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论文、报告、获领导批示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将作为立项的参考依据。
3.项目选题要符合指南覆盖范围,题目自拟。要求以解决问题、应对新情况为研究目的,重视研究的战略性、操作性,深入一线进行调研,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研究工作要扎实可靠,能够形成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支撑创新治理需要、可落地可实施的具体工作建议。
(二) 项目评审方式。
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对拟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可能会被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目标、聚焦核心研究内容、调整研究进度和预期成果等。
(三) 项目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类项目实行事前立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支持20-3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面上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1-2年。
三、其他要求
(一) 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项目研究要注重形成实质性研究成果和工作建议,不以发表论文为主要目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标注项目来源“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研究报告等结题验收程序外,应及时形成3000字以内可供上报决策参考使用的简要情况分析和决策建议报告,本内容未经允许前不对外公开。
(二) 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承担团队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实际调研调查,实事求是开展分析研究,项目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资料数据以直接来源或最新数据为主,研究报告不得剽窃他人科研成果。项目实施期间,课题组应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或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内容涉及科技安全、敏感领域的科学数据、新颖技术、重大创新,原则上不对外发布。
五、申报程序
(一) 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 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要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四) 网上申报时间。项目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9月1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