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现就开展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填报服务贸易管理相关业务信息。
二、支持时间
2017年7月—2018年6月。
三、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项目。
1.技术贸易
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每个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用于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2.文化贸易
对入选《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支持。对入选《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含文化出口基地责任主体)不超过10万元支持,给予文化出口基地(天河区)责任主体不超过20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推动文化出口创新发展和文化贸易研究等。
3.中医药服务贸易
对中医药企业(单位)吸引国(境)外人士来粤就医或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提供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或诊疗服务且项目规模有所增长、完成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等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支持,对每个企业(单位)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资金用于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中医药教育水平/国际竞争力等。
4.展览业
对纳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一批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单位)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7〕510号)的展览组织单位、展览场馆和展览服务单位,给予每个单位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用于研究创新办展模式/加强展会宣传推介/推动绿色展览/提高服务水平/组织人才培训等。
5.服务外包业务
以企业(机构)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中的填报数据为依据,对服务外包执行金额(不含企业承接集团关联公司的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机构),按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划分档次给予一定支持。资金用于推动服务外包业务规模扩大。具体为:
对金额在1亿美元(含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50万元;对金额1亿美元以下、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30万元;对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20万元;对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不低于5%的,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10万元。
6.其他服务贸易业务
以企业(机构)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或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离岸外包业务)中的填报数据为依据,对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具体为:
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支持;对登记业务额在5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机构)不超过3万元的支持。资金用于推动服务贸易业务规模扩大。
(二)服务贸易重要载体发展项目。
1.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领域的技术、检测等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按最高不超过每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及维护实际发生费用7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每个平台所属单位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服务外包重要载体
对经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给予每个园区不超过150万元的支持。
经广东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2017年7月—2018年6月期间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对经省商务厅备案、且支持期间内培训规模达到20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给予每个单位不超过20万元支持。
扶持资金用于扩大服务外包业务规模、促进产业研究/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开拓市场等。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凡申请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的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如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在该平台申请下载的《企业商务诚信报告》。
(二)具体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不同,企业(单位)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项目。
(1)技术贸易。申请“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还需提供《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项目收入(支出)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复印件);支持期间内的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或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支持期间内的技术进口合同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境外汇款申请书;技术先进性说明材料。
(2)文化贸易。申请文化贸易资金支持的单位,还需提供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证明材料。
(3)中医药服务贸易。申请中医药企业(机构)吸引国(境)外人士来粤就医、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资金支持的单位,还需提供支持期间内收费或有效统计凭证及项目简单说明。申请中医药企业(机构)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远程诊疗服务、养生保健国际咨询和认证服务资金支持的单位,还需提供支持期间内的合同或有效统计凭证和收费凭证及项目简单说明。申请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资金支持的单位,还需提供支持期间内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相关证书/文书及项目简单说明。外文材料要有关键内容的翻译件。
(4)展览业。申请展览业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还需提供获得商务部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单位)的证明材料。
(5)服务外包业务。申请服务外包业务资金支持的企业,还需提供《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项目收入(支出)表》;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外文合同要有关键内容的翻译件;支持期间内的收汇证明或银行结算单据(离岸收入的银行结算单据必须显示客户名称和银行章);涉外收入申报单;支持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6)其他服务贸易业务。申请其他服务贸易业务资金支持的企业,还需提供《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项目收入(支出)表》;服务贸易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外文合同要有关键内容的翻译件;支持期间内的收付汇证明或银行结算单据(银行结算单据必须显示客户名称和银行章);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支持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服务贸易重要载体发展项目。
(1)申请公共服务平台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还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内容须包括平台的功能说明、与出口业务的关联以及部分出口客户名单);相关国际认证或国际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中文译本(复印件);检测平台提供检测服务合同,其他平台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支持期间内发生的建设、运营及维护费用单据(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申请“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资金支持的单位,还需提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包括支持期间内服务外包规模、产业现状、已出台的政策措施、人才培养,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以及获得认定的佐证材料。申请“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资金支持的企业,还需提供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员工结构、人才培训等)、获得认定的佐证材料、支持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支持期间内的外汇核销单或者收汇证明(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申请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扶持资金的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师资队伍、服务外包培训设施、培训课程情况,培训人数,下年度培训计划等);获得备案的佐证材料;培训学生名单和联系电话(需接受评审电话抽查)、培训专业和就业情况;支持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资金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以及电子版材料、EXCEL电子表格,送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和EXCEL电子表格于11月23日前送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含辖区内省属有关企业和单位、中央驻粤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企业(单位)申请服务外包业务的离岸收入支持,只能在“服务外包业务”和“其他服务贸易业务”中择一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超过1.2厘米厚度的应在侧边标注企业和申报项目名称。电子版材料以企业和项目名称做文件名,内容包括基本材料扫描件以及所有表格的EXECL格式电子文件。
2.同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需按材料要求(基本材料+具体项目材料)分项目申报,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有色纸相隔。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
附件:1.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表
2.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项目收入(支出)表
3.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封面示例
附件1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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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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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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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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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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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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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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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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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支持内容 |
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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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项目 |
技术贸易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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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贸易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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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贸易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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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业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
服务外包业务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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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贸易业务 |
万美元 |
|||
服务贸易重要载体发展项目 |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
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
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 |
(申报此项目请打“√”) |
|||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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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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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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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2
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项目收入(支出)表
序号 |
合同号 |
合同 名称 |
合同金额(万美元) |
银行单号(发票号) |
执行日期 |
执行金额(原币种) |
折美元 (万美元) |
页码号 |
1 |
合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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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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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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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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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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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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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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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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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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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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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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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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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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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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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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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行水单(或发票)应在申报期间内。 2.同一个合同范围内,请按照执行日期顺序填写,且与文本材料装订顺序一致。 3.表中所有可计算的数据,请用EXECL表中自带的公式计算,特别是合计项 |
附件3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申请公共服务平台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除基本资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3-1);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开展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服务不少于10家企业),包括服务发票以及对应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对象开展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4.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及目的、项目创新性和实施条件、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开支内容,以及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5.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票汇总表(附件3-2);
6.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项目实际支付所产生的发票(详见清单的须提供清单,应签订业务合同的须提交业务合同);
7.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际认证或国际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中文译本(复印件);
8.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3-3)以及ecxel电子版;
9.提供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以及可编辑的附件3-1、附件3-2和附件3-3的电子数据刻录光盘3份。
备注:已申报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附件3-1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一、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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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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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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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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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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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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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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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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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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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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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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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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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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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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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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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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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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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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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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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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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
□新建;□在建;□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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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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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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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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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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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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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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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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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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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项目内容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00-500字)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创新性、项目运营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等)。 (二)项目效益(300-500字) (项目开展公共服务情况、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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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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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18年6月期间投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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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资金 构成 |
设备购置: 万元;软件购置: 万元;其他投入(请明细)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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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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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
实际已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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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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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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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风险投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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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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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票汇总表
项目单位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增值税性质: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序号 |
经费开支内容 |
开支项目用途 |
发票号码 |
资料 页码 |
开票时间 |
金 额 |
专家审核符合规定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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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专用发票 |
其他发票或有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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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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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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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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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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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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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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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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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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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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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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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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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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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开支类别:应注明具体开支内容。如“设备购置费”、“场地租赁费”、“宣传推广费”、“资料制作费”、“技术费”等。
2.开支项目用途:指经费开支内容的具体用途。如“经费开支内容”为“投影仪”,“开支项目用途”为“培训器材”等。
3.表格所涉及的发票及相关票、证、资料的复印件要清楚、齐全。
4.经费开支内容应与发票内容严格一致,对偏差严重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5.必须准确填写发票复印件对应的资料页码。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汇总
序号 |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摘要(200-300字) |
2017年7月-2018年6月期间投入金额 (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联系 手机 |
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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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