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省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引导重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对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促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健康发展,现就组织2018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包括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电磁波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8类(核“三废”防治类技术装备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包括聚氯乙烯、铬盐、无机颜料、铜冶炼、铅锌冶炼、锡锑冶炼、电池、皮革八个重点行业涉重金属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包括尾矿及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金渣、含铁尘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及轮胎、废旧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机动车、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废纸、废油、废玻璃及建筑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
(五)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包括钢铁、石化和化工、有色、纺织印染、轻工造纸、食品及发酵、建材等工业行业重大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其中,节水工艺指少用水或不用水的新工艺、新技术,以替代现有高用水生产工艺;节水技术指工业高效用水技术,包括减量用水技术、替代用水技术、高效循环用水技术、工业废水再生回用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海水利用技术、海水淡化技术、非常规水利用技术、管网检侧漏技术、节水监测技术,以及高效工业水处理技术和高效工业节水管理技术等;节水装备指工业节水及水处理循环利用专用设备、监测装置、专用材料等。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1. 新纳入目录技术申报
(1)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推广潜力较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2)请各技术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介绍。
2. 节能技术目录更新
(1)目录更新范围为《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本)、《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 节能部分)中我省申报的重点节能技术。
(2)申请更新的技术单位,需增加技术的新推广进展、相关指标等情况,增加新典型案例和技术提供单位,并对能效指标明显提高的技术更新其相关指标。对需要更新的技术,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
(二)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1. 开发类,指急需开发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包括自主研发、国外引进、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技术申报单位填写《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2. 应用类,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急需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技术申报单位填写《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3. 推广类,指技术已经成熟、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使用范围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技术申报单位填写《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1.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2)技术先进适用,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3)已有应用实例(2个以上),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4)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环境、社会效益; (5)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1)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0);(2)技术应用单位填写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格式见附件11);(3)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4)技术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5)其他支持技术先进适用性的资料。
(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
1.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2)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3)已有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4)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5)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1)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书;(2)技术应用单位填写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实例表;(3)已应用综合利用技术的单位名录;(4)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5)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6)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7)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
(五)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
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表》并提供技术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工艺技术装备所处阶段,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1. 开发类:指面向行业急需,正在组织研发攻关,已有阶段性成果的技术。
2. 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技术。
3. 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节水效果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低的技术。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主体
1. 申报单位:包括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装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研发单位、科研院所及节能和循环经济信息技术企业等。
2. 推荐单位:包括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省级研究机构、高校、央企和省属国企等。
(二)申报要求
1. 每个申报主体申报技术数量不限。
2.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每一项技术需单独提交纸质版申请报告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
(三)推荐程序
1. 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填写汇总表,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lsjs@gdecc.cn。
2.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纳入广东省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库,提出拟纳入《广东省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8年本)的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并择优向国家推荐。
附件:1. 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
2. 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
3. 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本)
4. 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5. 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6. 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
7. 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8. 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
9.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书
10.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实例表
11.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表
12. 重点节能技术汇总表
13. 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汇总表
14. 涉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汇总表
15.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汇总表
16.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
17. 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及申请报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