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8〕288号)和我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报送2018年上半年相关融资数据信息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请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
(四)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陆网上报送系统,审核本地区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并于7月15日前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报我局。
二、其他数据
根据粤经信办函〔2016〕277号文要求,请报送2018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到位及使用效果情况和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数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并填写附件2、3,于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以后请于每季度结束15日内主动报送相关数据。
各地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表 | ||||||||||
填表单位:(公章)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地区 | 政策担保机构名称 | 开业日期或筹建中 (以工商登记为准) |
注册资本(亿元) | 股权结构 | 2018年1-_月 新增融资 担保户数 |
2018年1-_月 新增融资担保额 |
2018年_月末在保户数 | 2018年_月末在保余额 | 备注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
填表说明:请填表人填写填表时间,按季度报送。 |
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情况表 | |||||||||||||||
填表单位:(公章)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地区 | 牵头部门 | 风险补偿资金到位金额 | 市、县(区) 财政承诺增资 |
2018年1-_月支持贷款企业数 | 2018年1-_月支持贷款金额 | |||||||||
总规模 | 省财政 | 市财政 | 县(区)财政 | 总数 | 新增 企业数 |
贷款增量企业数 | 贷款成本 降低企业数 |
总金额 | 新增企业 贷款 |
企业贷款增量 | 成本降低贷款金额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4 | 15 | 16 | 17 |
合计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
填表说明: 1.第10项“新增企业数”指首次通过风险补偿机制获得贷款的企业。 2.第11项“贷款增量企业数”指通过风险补偿机制获得贷款比原来多的企业。 3.第12项“贷款成本降低企业数”指通过风险补偿机制获得贷款的成本比原来低的企业。 4.第15项“新增企业贷款”对应第10项的新增企业贷款金额。 5.第16项“企业贷款增量”对应第11项的企业贷款增量金额。 6.第17项“成本降低贷款金额”对应第12项的企业贷款总金额。 7.请填表人按季度填写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