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20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为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于6月1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光盘1份送到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17年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无须纸质版)发送至邮箱。
二、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朱雨川
地址:南城区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A1栋308
(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吴燕婷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附件2:
东莞市2017年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信息汇总表
序号 |
类别(孵化器/众创空间) |
运营机构名称 |
孵化器/众创 空间名称 |
运营时间(年、月) |
场地面积(㎡) |
是否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上登记 |
是否参加2017年全国孵化器火炬统计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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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运营机构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保持一致;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须与2017年全国孵化器火炬统计名称一致。
2.可自行添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