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策划组织工作,引导更多的民间机构将资源投向大赛企业,实现机构与大赛企业资源需求的对接,现面向社会招募大赛冠名单位,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内容
(一)大赛冠名单位
为深化大赛影响力,今年赛事将招募冠名单位一家,有关要求如下:
1、冠名内容。大赛冠名单位需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冠名费,用于赛事宣传(60万元)以及总决赛录播(40万元)的工作(详见附件1,多出的费用将用于大赛宣传及组织工作),同时提供一场总决赛电视录播制作的场地。
2、冠名回报。(1)经冠名后的大赛名称为:2018年 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2)大赛的一场总决赛电视录播将在冠名单位指定地点进行;(3)赛事宣传阶段在电视、广播、网络、纸质等媒体上安排约100次报道,并突出赛事冠名单位名称。
二、申请对象
申请作为今年大赛冠名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银行、券商等部分单位除外),冠名单位必须在东莞市内注册;
(二)具备服务中小企业的一定条件和经验,冠名单位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各科技园区优先;
(三)近3年内无不良及违法行为;
(四)近3年内作为大赛支持单位并成功对接项目的机构给予优先权利。
三、申请程序
有意成为今年大赛冠名的单位,填写《大赛冠名单位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申请大赛冠名的单位需准备申请资料3份,自行放入密封好的信封内,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递交至市科技局,现场进行拆封。
特此通知。
附件2:
2018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冠名单位申请书
本单位 已详细了解2018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冠名方案内容。经研究决定,特申请作为本次大赛的冠名单位,承诺提供 万元的赛事冠名费,并提供总决赛电视录播的场地。
如本单位最终确认成为本次大赛的冠名单位,将在大赛完成后将冠名费用全额划拨到大赛主办方的指定账户。因违反约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本单位承担。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