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旧厂房转型升级,促进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部署,为落实《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和省经信委关于2018年产业共建和产业梯度转移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以及产业共建和产业梯度转移工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拟组织开展构建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指标体系及产业共建、产业转移工作专题,现公开邀请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承担该专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0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熟悉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状况和产业发展情况,与广州市产业园区相关企业联系密切,具备较全面的产业专家库及专业的园区数据摸查、分析团队。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工作经费
(一)委托事项内容。
1.构建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摸查等形式),对全市所有已投入运营园区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开展摸查、统计、汇总、筛选、梳理,对园区发展各个维度区分权重进行科学分析,形成产业园区发展的“广州指数”,并最终形成《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指数分析报告》。
2.在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我市价值创新园和提质增效试点园区发展指数评价机制,每季度各编制1期价值创新园发展指数评估报告和提质增效试点园区发展指数评估报告。
3.广梅、广清产业共建工作(组织不少于2批次转移意向企业赴园区考察投资环境,推动企业落户),并协助广梅食品饮料产业园招商工作。
4.开展产业向粤东西北转移企业项目摸查工作,形成产业向粤东西北梯度转移企业目录和项目库。
以上所有工作及材料必须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我委审定。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思路、人力投入、提交结果及形式、提交结果时间、经费使用、研究成果质量承诺等);
6.项目报价及其明细。
(三)工作经费及付款方式。
总工作经费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
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受委托工作,交付成果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审定验收。
五、项目意向书提交要求及地址
有意参与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说明材料(一式五份,电子光盘一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请于5月10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区处。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按程序择优遴选,通知中标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协议。
附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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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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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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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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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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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报单位 (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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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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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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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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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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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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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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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经济类型 |
□国有 □民营 □外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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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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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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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承担或参与的 政府有关研究课题及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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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计划及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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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计划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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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报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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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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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