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资委、质检总局、体育总局、中科院、气象局、军委科技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科技冬奥”、“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在正式报送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8:00至2018年6月1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6月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6月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附件1
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要求,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总体计划和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推进“科技冬奥(2022)行动计划”,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以及体育总局等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重点专项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冬奥会科学办赛关键技术、冬季项目运动训练与比赛关键技术、公共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全球影响传播和智慧观赛关键技术、建设绿色智慧综合示范区等5项重点任务科研攻关,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依托,面向冬奥会科技保障的重大战略需求,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示范一批前沿引领技术,转化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展示一批体现国家实力的高新技术,建立一批综合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冬季运动普及和体育产业发展,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办成一届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科技盛会,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2~4年。2018年第一批项目拟支持定向择优项目12个,国拨总概算约4亿元。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对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
本专项2018年度定向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研究内容:开展地基、空基和天基综合立体气象观测,研究三地冬奥赛场精细化三维气象特征监测和分析技术;研发复杂地形下稠密气象资料快速同化融合技术,建立0~24小时赛场百米级、分钟级快速更新短时临近数值预报系统;利用全球及区域一体化模式,研究24~240小时无缝隙高分辨率数值天气预报技术;基于0~240小时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及大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等方法,研究精细到比赛场馆及赛道不同地点的赛事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技术;研发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的冬奥智慧气象服务技术及系统,为雪上项目竞赛环境提供专项气象服务产品,为公众、交通、媒体等提供针对性赛事专项服务产品。
考核指标:获取复杂地形下50米空间分辨率精细化气象特征分析场,建立多要素集成三维立体实时观测系统;建立复杂地形下0~24小时快速更新循环短临数值预报系统,实现0~12小时冬奥赛区(海坨山和崇礼)100米分辨率、10分钟更新,以及12~24小时京津冀地区1公里分辨率、1小时更新的赛事气象条件预报,温度预报偏差在±2℃内,风速预报偏差小于30%,赛区降雪预报准确率大于90%;实现24~72小时内3小时更新、72~240小时内6小时更新的赛场定点气象条件预报,预报准确率提升10%;实现0~240小时定点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赛场赛道不同地点的风向风速、能见度、相对湿度、雪温、雪深等要素预报);建立冬奥智慧气象服务技术及系统,提供赛事专项保障气象预报服务(包括三维网格和场馆定点)在移动端的交互快速生成和智能三维显示。为冬奥赛事运行、公众服务等提供分钟级、百米级精准气象预报服务,满足奥组委信息系统、奥运成绩系统、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数字化平台全球公众等信息系统及用户需求。建立相关标准规范5项(送审稿)以上、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0项以上。
有关说明:由气象局、中科院、教育部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和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项目成果必须在2019年冬奥会测试赛中得到应用。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研究内容:针对冬奥会人工剖面赛道类场馆精确几何剖面建设要求,研究不同材料构型下的赛道基准面精确控制和精准建造关键技术;跳台滑雪赛道助滑道冰面智能铺设、修复、监控等一体化设施和技术系统研究;加速(助滑)道的气候防护、加速、结构、动感照明和智能监测一体化技术;局部山体切削面的生态再造格宾支护体系;赛道沿线动力、造(补)雪和环境感应技术;比赛起点区、裁判塔和转播台的模块化装配与循环利用技术;永久赛道设施的全季训练与休闲利用技术;基于新型材料的冬季室外环境局部热舒适营造技术;基于同一场馆的跳跃类项目训练、比赛共享可变剖面赛道建设技术;室外人工剖面赛道制冰系统节能新技术。
考核指标:厘米级精度控制的新型材料人工剖面赛道基准面和毫米级精度控制的混凝土赛道表面平整度的设计施工技术;精确和可靠度高的跳台滑雪冰面铺设技术手段或设施;冰面实时监控提示并及时修复的技术设施或系统;集成实时全色系显示、高可靠度防护、精确环境和位移监测的助滑道建造维护新技术;填充地方山地材料比例不低于90%的山体切削坡面支护新体系;效率和舒适度提升50%以上的冬季室外环境局部供暖新技术;装配率100%的新建和改建人工剖面赛道比赛设施装配式新技术;国际上首例赛道坡度快速变更及赛事转换新技术;综合节点密度不低于1个/100米的赛道周边即插即用转播设施设计建造技术;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4~6项;制冰系统能效提升25%以上;绿色及可持续性技术标准(送审稿)2项以上;人工剖面赛道新技术示范工程5项以上。
有关说明:由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教育部组织申报;由冬奥会赛区场馆设计、建设单位组建联合团队共同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19年。
研究内容: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特殊工艺与复杂地形场馆设计、施工和赛时、赛后运营维护技术研究;特殊工艺与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高山滑雪跳台复杂结构BIM技术研究;雪上设施虚拟现实与BIM技术结合的一体化平台研究;复杂场地环境下冬奥高山滑雪场馆、赛道设计和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复杂场地环境下冬奥雪车雪橇场馆的设计关键技术、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奥运村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关键技术及既有环境和生态保护技术;山区复杂条件下雪上场馆交通基础设施设计及运营支持技术,高山滑雪赛时赛后新型智能化系统构建。
考核指标:完成建模精细度达到LOD500的BIM技术示范工程2项以上;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场馆信息化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复杂地形下室外场地与场馆、整体模型与地理信息系统(GIS)一体化协同;完成雪上项目场馆、冬奥村及附属设施设计导则/图集/标准7套;完成冬奥会高山滑雪雪道施工和验收标准1部;实现高山滑雪赛道与自然地形拟合的动态设计、施工调整技术,赛道坡度同自然地形坡度的整体拟合度达到70%以上;高山滑雪项目建筑及附属设施的结构主体(梁板柱结构构件)实现结构装配化占比不低于60%;山地自然环境下赛区山体支护工程降低对山体破坏,采取景观化修复的技术手段,应用范围覆盖面达到80%;建成可保护90%雪车雪橇赛道不受太阳辐射影响的人工地形环境保护系统;冬奥村山体原生态树木保护移植率不低于50%;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0项,绿色及可持续性技术标准(送审稿)2项以上。
有关说明:由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国资委组织申报;由冬奥会赛区场馆设计、建设单位组建联合团队共同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0年。
2. 冬季项目运动训练与比赛关键技术
研究内容:冬季项目专项能力结构特征的研究;冬季体能类项目的(模拟)比赛以及主要训练手段的能量代谢、运动学和动力学特征研究;同一项目不同运动水平运动员在能量供应和利用上的区别研究;低温/常温、高原/平原测试生理学特征的差异研究;优秀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的建立;运动员选材用基因标记和标准实验方法研究;运动员跨界跨项选材的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运动员早期专项化和早期多项化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机制研究;冬季项目夏季化训练措施研究。
考核指标:构建冬季项目优秀运动员身体形态、生理机能、专项身体素质、技战术水平及心理特征等多维度竞技能力的结构要素体系;确立我国冬季项目运动员专项选材指标体系与选材标准;制定低温/常温、高原/平原测试生理学指标的换算公式及符合运动方式特点的生理学强度划分标准;对冬季项目速度、耐力、爆发力项目各300名以上优秀运动员全基因组解析,提出运动员选材用基因标记和标准实验方法;对冬季项目不少于500名优秀运动员的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专项素质以及心理特征进行测试,并筛选专项选材指标;提供北京冬奥会中国代表团参赛策略;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建立相关规范和标准(送审稿)5项,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
有关说明:由体育总局、教育部、中科院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0年。
研究内容:冬季项目不同技术类型的运动效率研究;提升冬季项目运动员运动表现的神经-生物力学增强技术研究与应用;冬季项目运动员平衡稳定性控制特征和动作模式最优化模型研究与应用;冬季雪上技巧项目运动员在动作控制中的大脑功能、结构网络模型及运动心理学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生物力学、神经生理等多模态远程信息采集/分析系统的研发;冬季项目的跨学科竞技表现提升智慧诊断和分析服务创新应用。
考核指标:确定多信息多手段融合的生物学、运动力学等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方法及系统,针对重点项目提供生物力学、平衡稳定性控制、动作模式最优化解决方案3套以上;开发便携式光学六自由度关节运动功能分析系统3套;建立全时动态交互式运动监测技术体系;阐明雪上技巧类项目竞技控制模式与脑功能特征的神经网络机制;研发个性化运动防护技术,结合冠军运动表现模型,构建运动表现监测和分析智慧服务系统1个;在4个以上雪上技巧类国家队进行成果应用示范研究,与上届奥运会相比运动表现能力相关指标提升20%以上,助力冬奥会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发表研究论文40篇。
有关说明:由体育总局、教育部、中科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研究内容:冬残奥项目专项能力结构特征和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冬残奥项目专项训练理论和方法体系研究与应用;高原训练或低氧训练方法提升残疾人冬残奥运动员专项体能水平和赛前竞技状态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功能性训练提升冬残奥运动员专项体能水平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冬残奥项目动作技术分析评价与优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雪上项目夏季化训练模拟技术研究与应用;冬残奥运动员身体机能特征、疲劳与恢复、个性化营养补充方案研究;冬残奥运动员心理特征及针对性心理干预与训练调控方法的研究;冬残奥各项目运动伤病发生机制、预防措施及康复促进方法研究;基于分级的冬残奥运动员科学化选材技术的研究;功能性高新材料、人工智能技术和3D打印技术在残奥国家队不同残疾类别各级别运动假肢、矫形器和护具设计与优化的适配技术与应用;冬残奥各项目特殊训练比赛器材装备材料及设计的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冬残奥六大项目不同残疾类别专项能力结构特征和评价体系;形成冬残奥项目生物学特征、训练学特征、专项体能的理论方法与评价体系和训练大纲;建立冬残奥生物力学关键技术指标体系,为6个项目100名国家队重点运动员进行技术诊断和优化,提高运动表现能力20%以上;利用可视化训练模拟等技术,建立集成生物力学指标的无障碍虚拟现实国家运动训练测试平台1个,形成夏季化训练关键技术指南;建立冬残奥训练监控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与标准,提供无创竞技状态快速诊断系统1套;残疾运动员能量代谢与营养需求智能系统数据库1套;项目化和个性化的营养评估、膳食配餐及营养补充指南1套;形成6套冬残奥国家队运动员大赛心理调控及双相心理特质个性化调节方案及指导应用;构建冬残奥运动员伤病的预防与康复体系;形成冬残奥六大项目疲劳评估、恢复评价模型和有效消除手段;确立冬残奥六大项目各级别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与选材标准;提供符合竞赛规则的人体工程学和专项需求的个性化运动假肢不少于30件/套,高新材料个性化假肢接受腔不少于20个;提供冬残奥六大项目功能障碍护具护甲不少于40件/套;形成3项以上的轮椅冰壶推杆、双冰刀冰橇、冰橇冰球杆专项设计和专利技术;所有关键技术应用于冬残奥六大项国家队,运动表现能力相关指标提升20%以上,助力北京冬残奥会中国代表团运动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申请/获得不少于5项发明专利,完成著作6本,科学训练化指南6套;科学选才80人,跨项选才20人;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25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3篇)。
有关说明: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体育总局、教育部、中科院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研究内容:应用轨道离子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代谢组学方法建立大分子类兴奋剂药物常规检测方法;应用高分辨质谱技术提高兴奋剂检测灵敏度的新技术研发;生物护照检测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基因兴奋剂检测新技术研发与验证。
考核指标:建立基于尿样或血样中S2类禁用物质的高分辨质谱检测方法,构建基于内源性生物标志物变化的新型兴奋剂检测方法,并应用于不少于300例的兴奋剂常规样品检测,完成符合行业标准的方法验证工作;建立血液甾体、内分泌和同位素生物护照检测新方法,建立中国运动员血液生物护照和类固醇生物护照基础值波动范围,确定训练因素和兴奋剂检查因素对血液生物护照指标的影响规律或结论;应用自动图谱识别技术,对不少于1000例兴奋剂检测常规的样品检测结果图谱进行自动识别,并保证“假阴性率”为0%的前提下排除80%以上的阴性图谱;通过动物模型构建兴奋剂类基因编辑模式生物,研发血液或者尿液的生物标志物,建立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认可的基因兴奋剂检测方法,并应用于不少于20例的基因兴奋剂检测和动物模型验证。
有关说明:由体育总局、教育部、质检总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优势,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研究成果在奥运会反兴奋剂中心应用;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2.5 国家科学化训练基地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对国际冬季项目的专项训练、体能训练和康复训练相关的关键技术进行系统集成研究;研发冬季项目场景三维感知技术,检测并三维重建冬奥会场地及周边环境;针对雪上项目的专项特征,研发室内多自由度模拟滑雪训练系统;针对速度滑冰的弯道技术、跳台滑雪的起跳和飞行技术,研发适用于分阶段技术训练的人体高速弹射装置;集成三维动作捕捉、非接触式生理体征检测、柔性传感器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研发冬季项目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依托冬季项目国家科学化训练基地对研发成果进行应用和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移动搭载雪场测量平台1套,最大探测距离800米,距离分辨率5毫米,360°全景扫描,形成花样滑冰、速度滑冰、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冬季两项、高山滑雪等项目的场地及环境的三维数据库各1套;针对雪上项目提供多自由度滑雪训练台1个,显著提升回转、滑行等专项技术动作训练效率;针对速度滑冰和跳台滑雪项目提供人体弹射装置2套,弹射目标质量不小于80千克,滑离速度可调且不低于20米每秒(速度滑冰)和30米每秒(跳台滑雪),节省助滑、跳跃等专项技术动作训练时间2/3左右;基于三维动作捕捉、非接触式生理体征检测、柔性传感器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冬季项目运动员骨骼、肌肉、心肺系统生物学模型1个,提供训练智能管理系统1套;针对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冬季两项、高山滑雪等4类项目提供运动康复和体能训练问题的相关解决方案各1套;整体提升冬季项目运动员有效训练时间50%以上,减少运动员损伤发生率50%;课题成果助力北京冬奥会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发表学术论文30篇以上。
有关说明:由体育总局、教育部、中科院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2.6 冬季潜优势及落后项目国际化训练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筛选、引进潜优势项目(速度滑冰、单板滑雪U型槽、花样滑冰、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冰壶等)和落后项目(雪车、雪橇、冰球、高山滑雪、越野滑雪等)的国外先进训练方法,建立训练专家系统并在相应冬奥和冬残奥国家队开展应用研究;引进国外高水平大数据、智能化科学化训练平台,开展冬奥和冬残奥国家队“训科医”的国际合作研究,探索构建国际化工作平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冬季项目科学化训练人才培训与认证体系。
考核指标:完成9个潜优势和落后项目国外先进训练方法的引进,构建9个相应项目的国际化科技专家团队及训练专家系统并投入使用;开展潜优势和落后项目国家队奥运攻关国际合作研究30项,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0篇以上(其中SCI论文不少于5篇),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构建国家队国际联合科技工作站8个,构建国际化合作平台1个;开发5个本土化的大数据、智能化的科学化训练平台;建立1套科学、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化训练人才培训与认证体系,并在2020年前建立7个培训基地,完成2000人次以上的冬季项目科学化训练专业人才培训和专业能力鉴定;课题成果助力该类项目北京冬奥会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
有关说明:由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中科院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3. 公共安全保障关键技术
3.1 冬奥会公共安全综合风险评估技术
研究内容:根据北京冬奥会的特点,研究影响北京冬奥会正常举行的公共安全风险和多灾种、多尺度时空分析方法,包括风险影响因素的种类、数量和风险耦合关系;研究基于“互联网+”等风险数据采集方式、内容和动态更新方法;研究基于大数据、事件链分析和情景推演的北京冬奥会公共安全综合评估技术模型;研发北京冬奥会公共安全综合评估数据采集、处理和评估技术系统。
考核指标:至少覆盖气象、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10个以上的领域风险,每一领域风险因素的影响种类不少于15个,风险评估数据采集中定量因素不能少于50%。定量数据的种类要充分依据现有已经由其他系统生成的数据,并可扩展未来新系统生成数据的接入。建立综合管理机制并实现风险的动态变化采集和更新。建立北京冬奥会公共安全综合评估数据采集、处理和评估技术系统1套,包含综合风险管理一张图系统,包含以上至少10个领域风险评估模型和1套综合的风险评估模型;系统在北京市、张家口市进行示范应用,在冬奥会前至少5个测试赛中进行使用,且在最后一次使用中的采用符合度不低于90%。制定相关标准(送审稿)5项以上,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
有关说明:由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公安部、教育部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实施年限:2018年~2020年。
3.2冬奥会运动创伤防治和临床诊疗安全保障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冬奥会比赛项目常见及严重运动创伤,开展预防、急救处置、诊断、治疗和康复新技术研究;开展运动损伤组织快速修复与康复及机制研究;开展冬季运动创伤微创诊疗新技术应用研究,建立研发、转化、诊断、治疗和康复一体化平台;采集冬季运动损伤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冬季运动创伤的临床决策系统和远程诊断辅助处置体系。
考核指标:针对冬奥会比赛项目(重点为优势项目和新开展项目)常见运动创伤(关节软骨损伤和韧带损伤等)及严重创伤(多器官创伤、严重骨与关节骨折脱位、脊柱及骨盆骨折、神经系统损伤等)等20种以上冬季项目运动创伤,制定包括早期筛查、快速诊治、分型分类、个体化治疗、功能康复等内容的临床诊疗指南。建立冬季运动创伤微创诊疗新技术平台,构建技术研发、临床转化、循证评价、示范应用一体化布局。突破神经系统以及髋、膝、肩、踝、腕等各关节运动中骨折脱位、软组织(盂唇和软骨)损伤和韧带断裂等疾病的微创诊治的关键技术和软组织损伤快速修复与康复技术。建立冬季运动临床诊疗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立中国冬季运动损伤的病例数据库(不少于10000例)以及中国冬季传统项目和新开展项目运动员临床病例数据库(不少于1000例)。建立完善的智能诊断系统及远程诊疗系统,建立包括延庆赛区、张家口赛区的全国远程运动创伤诊治中心不少于10个。与北京延庆及河北张家口赛区的冬奥保障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为冬奥会提供医疗保障。发表SCI或EI论文不少于10篇,申报相关微创诊疗临床新技术不少于10项;申请软件著作权4项,发明专利不少于20个。
有关说明:由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军委科技委组织申报。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4. 建设绿色智慧综合示范区
研究内容:针对冬奥的室外高山赛道、山区盲点等复杂场景和多种电磁干扰,研究无线信号传输的特殊属性,开发可靠的全频段电磁干扰监测与分析设备。开展室、内外多种典型场景移动通信试验验证方案设计和建设,实现无缝覆盖:针对室外场景,尤其考虑极端天气条件下,开发多频段、多形态、可抵抗高寒、强风等恶劣条件的稳定基站及通信设备;针对室内场馆海量、高密度连接等特点,研究新型网络架构优化理论、开发新型室内高容量基站。研究从直播拍摄现场到场馆终端的端到端的安全传输机制和服务质量(QoS)保障技术,为实现高清视频等多媒体数据的高速、安全、稳定传输提供理论基础及技术支撑。
考核指标:全频段电磁干扰监测与分析设备识别灵敏度优于-100dBm/MHz、识别时延小于20秒;开发宏基站、室外小型化移动通信基站和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NB-IOT/eMTC)基站,设备需满足-45℃工作,抗10级以上大风及冰雪天气,支持室外2000米以上海拔、3000米以上长度赛道、垂直落差830米以上的户外冰雪场地的顺利转播,覆盖率达95%以上;开发新型室内有源分布式基站和NB-IOT/eMTC基站,通信容量保证10万人级别场馆内人员且无故障运行超过24小时;示范应用支持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冰雪运动赛场体验;实现百万/平方千米的连接数及10Gbps的用户体验速率;实现高清视频传输,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K(含8K);满足场馆专业应用端对端最大时延低于10毫秒、平均时延低于5毫秒,丢包率低于0.1%,场馆公众服务应用用户无线终端宏覆盖速率不低于100Mbps,热点覆盖速率不低于300Mbps,空口时延低于3毫秒;5G网络在北京至张北沿线主要城镇、奥运场馆等区域稳定运行实现,为冬奥会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畅通的5G通信服务;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10项,申请专利20项,相关系统软件著作权10项。
有关说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国资委组织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科技冬奥”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
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范维澄 |
清华大学 |
教授 |
2 |
孙逢春 |
北京理工大学 |
教授 |
3 |
米 靖 |
北京体育大学 |
教授 |
4 |
徐培明 |
国家体育用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
5 |
李建光 |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高级农艺师 |
6 |
柴发合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7 |
王迎春 |
北京市气象局 |
正高工 |
8 |
张建华 |
北京邮电大学 |
教授 |
9 |
贾胜文 |
北京市公安局 |
高工 |
10 |
王健全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主任医师 |
11 |
陈小平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
教授 |
12 |
梁昊光 |
北京市首都发展研究院 |
教授 |
13 |
连志鸾 |
河北省气象台 |
正高工 |
14 |
王 灿 |
清华大学 |
教授 |
15 |
王一波 |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
研究员 |
16 |
林树青 |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研究员 |
17 |
全春来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
研究员 |
18 |
王国仁 |
北京理工大学 |
教授 |
19 |
张劲松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
研究员 |
20 |
陈晓龙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21 |
刘俊华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 |
22 |
周 忠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教授 |
23 |
黄 莹 |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
/ |
24 |
王 珮 |
中央电视台 |
教授级高工 |
“科技冬奥”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
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7年3月31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 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
(2)申报单位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资质要求。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卫新锋、张巧显
附件2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部署,科技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海洋局共同制定了《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统筹部署水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密围绕水资源安全供给的科技需求,重点开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培育和发展水安全产业,形成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装备,形成5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当量效益,远景支撑正常年份缺水率降至3%以下。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拟支持定向择优项目数不超过4个,国拨经费概算不超过1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水资源智能调度与精细化管理
1.1 水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1)生活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研究生物膜、膜生物反应器、催化氧化技术、复合肥料、储能技术等一体化技术攻关,研发适合不同规模人群的饮用水净化、生活污水资源化的撬装式成套设备,实现项目示范区生活废污水基本全回用的目标。研究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推广激励机制,创新城乡生活水价和生活节水政策,加速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普及。选择千人、万人、十万人规模的乡村、城镇,开展饮用水净化、生活节水和生活污水再生回用的技术集成应用,实现城镇节水和综合利用的创新示范;(2)海水淡化:研究节能降耗膜材料、高性能膜组件、浓海水资源化等关键技术,集成海水预处理、海水淡化、浓海水梯级利用、淡化水资源化新产品、余热与废物循环利用等技术系统,实现海水资源化与污染近零排放整体技术方案。将淡化海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综合配置体系,研究促进淡化水利用的城市水资源配置政策,研究参照工业用水价格的利用淡化水价,研究引入淡化水的城市供水管网政策与饮用水补贴价格。选择临海工业聚集的城市或大岛,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价格等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节水技术方案,实现项目示范区用水效率提升10%,用水总量零增长,新鲜淡水资源取用量降低10%。
有关说明:由水利部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科办社〔2018〕5号),分别会同北京市科委、山东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推荐,依托科技部、水利部正式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进行申报,落实《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海水淡化利用、生活废水循环利用等创新试点科技任务。试点地方政府需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
拟支持项目数:共不超过4个项目。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
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王 浩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2 |
张建云 |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3 |
郑兴灿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
教授级 高工 |
4 |
张勇传 |
华中科技大学 |
教 授 |
5 |
贾绍凤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研究员 |
6 |
李琳梅 |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
研究员 |
7 |
刘耀林 |
武汉大学 |
教 授 |
8 |
彭文启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教授级 高工 |
9 |
王庆锁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 发展研究所 |
研究员 |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
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7年3月31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 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2)申报单位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资质要求。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