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新联盟:
根据《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穗科创字〔2017〕5号)有关规定,拟开展2017年度创新联盟绩效评价(需参加2017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联盟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创新联盟按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完成自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自评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205室);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将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专家集中会议评价,并于3月底完成现场抽查。
二、2017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市科技创新委官网进行公开。
三、对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联盟,按照广州市科技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