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规范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我委组织制定了《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自2017年11月17日—11月26日)
附件:1.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稿)
2.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
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