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优势资源支持商贸企业落户、发展,推动商贸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国际商贸中心。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7]6号)等相关规定,广州市商务委起草了《广州市支持商贸业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0月11-20日。
附件:广州市支持商贸业发展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zip
广州市商务委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