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标准函〔2017〕27 号,附件1)要求,省经信委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进行重点培养。为顺利开展白云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白云区从事大数据产品研发及服务、第三方大数据服务的企业,重点培育掌握大数据核心技术、发掘数据价值成效显著、发展已初具规模、对行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优势的企业。 申报条件详见《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培育方案(2017 年)》(以下简称《培育方案》,附件 2)。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2017 年)》(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 3)、《培育方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版(不含证明材料)一份。
(二)申报企业应先完成我市大数据企业入库工作,尚未入库的企业请按照《广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建立大数据企业库开展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穗大数据函〔2017〕4号),详见网址:http://www.gzii.gov.cn/gzgxw/gxwwg/201707/d54ccbf2be2449f8a760dd958b68d703.shtml)要求,于申报前登陆在线填写入库资料完成入库工作。
(三)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内容和数据真实性负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白云区将中止其申报。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将《2017 年广东省大数据骨干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于9月11日前报白云区科工商信局。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原件).pdf
附件2: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培育方案(2017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