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467号)通知要求,广州市工信委拟继续开展2017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与分析工作。为更好地做好该项工作,拟委托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进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要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在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了解广州市产业发展的特点,熟悉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并与多家企业、专业园区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
4.具备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对开展软件企业统计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规范的制度。
三、委托事项内容、进度、质量要求、验收规则等
(一)委托事项内容。
1.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统计2017年度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据,并提交国家、省、市主管部门。
2.报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月报,分析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态势、存在问题。
3.编写2017年广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
(二)进度
每月5日前报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月报,年度统计按国家和省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成,发展年度报告在完成年度统计后一个月内提交。
(三)质量要求
受委托机构应根据省市经信部门的工作要求,一是深入挖掘符合统计制度的软件相关业务,相关企业要做到应统尽统,扩大统计覆盖面。二是要督促行业骨干企业及时上报数据。三是做好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四)验收
年度统计数据通过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委的审核;发展年度报告根据市工信委的意见(包括市工信委组织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由市工信委组织审定验收。
(五)有意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质证明。
4.提交统计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四、经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五、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请于2017年7月7日17:30前提交至广州市工信委信息产业处
六、广州市工业信息化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