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7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精神,组织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做好相关政策宣贯工作。
二、请各区对照国家申报通知的要求,在现有省级技术中心中遴选择优推荐,各区推荐不超过1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7月5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式一份)及推荐函报送至市工信委(技术改造与创新处)。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