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1号)(附件1)以及简政放权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的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科技信贷政策实施,我委对《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项目操作规程》(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简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的条件要求
在广州市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列入风险补偿资金池:
(一)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库内的企业;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含中型)及以下标准;
(三)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和广州科技管理信用体系中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中,申请科技立项贷须同时符合:
(一)有广州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二)在贷款银行开立科技计划立项补贴资金专用账户。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在广州市科技金融平台(www.kjjr360.com)填写《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申请表》(附件3)或《广州市科技立项贷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金融中心)给予推荐。
(二)审贷调查。合作银行会同科技金融中心对申报企业进行信贷调查,合作银行将企业的《申请表》、信贷方案情况表等纸质材料交至科技金融中心,并上传到广州市科技金融平台。经科技金融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项目,出具《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项目确认书》。
(三)贷款发放。科技金融中心与银行、企业完成三方协议书签订后,在企业落实银行授信批复条件并提出提款需求, 银行发放贷款。
(四)企业续贷。首笔贷款或授信合同到期前3个月,企业在广州科技金融平台提交申请,并向银行报送续贷资料,银行收集完整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报科技金融中心,科技金融中心在审核后出具确认书和三方协议。
(五)申请科技立项贷的企业变更账户。若企业未在试点银行开立科技计划立项补贴资金专用账户,则由企业向市科创委申请变更账户。递交《公司关于变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申请》(附件5)到科技金融中心,由科技金融中心统一协助企业变更账户。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广州市科技金融平台常年受理贷款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入企业库将作撤销入库处理并通报。
(二)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其它未尽事项,按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创〔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
附件:1.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pdf
2.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项目操作规程.doc
3.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申请表.doc
5. 公司关于变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申请.doc
6.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业务流程图.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