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电子
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佛府〔2016〕43号)、《佛山市“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就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认定一批2017年度佛山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二、工作程序
(一)4月20日-5月5日:相关单位向各区经科局申报。
(二)5月8日-6月2日:各区经科局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并于6月12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各区推荐函和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三)6月12日-6月23日: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入围示范企业评选名单。
(四)6月26日-6月30日:公示名单。
(五)7月3日-7月7日:复核并公布最终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各区经科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并按照创建规范(附件1)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上报市商务局。
(二)企业如已当选2015-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如无特殊情况,在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备案、填报经营数据及向市商务局提交示范企业年度情况总结(具体参阅附件5)后,自动成为2017年度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无需再提交申报材料。
佛山市商务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