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50号)(见附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7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7时。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网上审核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书面申报书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与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公章)一并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除业务主管部门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及市属科研院所外,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
3. 广州科技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8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书面申报书至我委受理点的截止时间为:5月5日17时。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领域专题一、专题二。
由科技金融处负责办理。
(二)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领域专题三。
待省科技厅相关资金下达后,由科技金融处另行通知核实材料提交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