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科〔2015〕175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第二批)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动已获得2016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且尚未完全兑换的企业(以下简称“尚未兑现企业”)登录系统完成兑换工作,并做好相关指导及后续纸质材料收集汇总工作,汇总纸质材料请于4月12日前报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请尚未兑换企业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30日前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提交兑现资料,并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于4月7日前报送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