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设施化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2015〕15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在穗农〔2015〕154号文有效期内不再另行制定申报指南。
一、 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
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生产单位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种养)大户。
1.广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培育对象;
2.符合落实穗市长会纪〔2012〕71号关于“围绕‘5个70%’”(全市肉、菜、鸡、鱼、奶自给率达到70%)任务的农业企业(以下称为“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5个70%);
3.广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条件要求
1.在本市行政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经营国家规定特殊业务的农业企业,须持有相关的许可证或通过审批。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免)税证明。
3.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4.属于“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5个70%的农业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渔业类:《广州市“十二五”设施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中需建设的“十大设施渔业基地”所覆盖的企业;已被评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水产良种场;已被评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企业;已被评为广东省水产养殖安全示范点的企业。
(2)蔬菜类:已被评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蔬菜生产或加工企业;5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或农场;拥有100亩以上蔬菜设施栽培(大棚)的企业。
(3)畜牧类:①已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企业。②具有一定畜禽养殖规模:生猪年出栏达3000头以上,三鸟(鸡、鸭、鹅)年出栏20万羽以上,肉鸽年出栏50万羽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蛋禽存栏5万羽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取得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生产企业。
为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平性,对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开办的农业企业,应当选择其中一个方式申报。
二、财政贴息的农业贷款范围
农业企业用于下述项目建设和生产及其活动的贷款(贷款规模必须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贴息:
(一)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加工设备及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贷款;
(二)鲜活农产品保鲜加工技术研究、引进和升级的贷款;
(三)农业企业创办技术研究机构及技术研究和名优新品种引进的贷款;
(四)收购季节性农副产品的贷款。
三、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用途
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贷款项目的投入、经营、研发和技术引进以及归还银行贷款利息等,不得用于补充经费和接待等开支。
四、 农业贷款贴息额的确定
符合补助条件的农业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总额不得高于100万元。
对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和财政贴息比例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 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
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是广州市财政用于扶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符合补助条件的农业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管理贴息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笔贷款(一个贷款合同视为一笔贷款)不得分别向中央、省和市的不同主管部门申请贴息,已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如发现企业有虚假上报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停止拨款或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该企业5年享受财政贷款贴息的资格。
六、 农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期间
上一年度7月1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其中:通过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农业担保贷款须在此期间归还贷款本金。
七、 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培育对象、农业贷款担保、“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5个70%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申请贴息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贴息的农业企业按照贴息对象分别填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培育对象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农业企业贷款担保贴息申请表(附件2)、农业企业“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5个70%(附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附件4),经区农业、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2.提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有关银行贷款有效凭据(包括银行拨款单、支付贷款利息单)的复印件,经企业和贷款银行盖公章确认。
企业提供的申请贷款贴息凭证(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单)必须是相互印证,缺一不可。
(二)上述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农业局申报,经区农业局汇总并会同级财政局审核盖章,由区农业局负责行文报市农业局。其中,市属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局提交申报材料。
在申报时应注意区分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培育对象、农业贷款担保、“菜篮子”安全供给工程建设5个70%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要求分别填写申请表、装订复印件等,不得捆绑装订,对不按要求申报装订的,不予受理。
请各区农业局做好本地区农业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申报资质审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当地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以及未由区农业局行文报送的申请,不予受理。
八、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审核预算编报
(一)由市农业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取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穗农〔2015〕154号和本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定,并结合现场考察出具审计报告的审查意见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市农业局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结论提出本年度贷款贴息安排方案,纳入(编报)部门预算。
九、其他要求
(一)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子)公司的贷款贴息统一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但要注明子公司企业名称和贷款额,并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证明。
(二)以个人名义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出资或控股比例低于50% (含50%)的子公司的贷款不予贴息。
(三)企业以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循环借款、经营周转等用途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不在贴息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不予贴息。
(四)以企业名义贷款,但以个人名义支付的贷款利息不予贴息;以企业法人个人名义的贷款和支付利息的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