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创新创业 服务,根据《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我市获得了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奖励资金扶 持。现将该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方向1: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鼓励通过互联网金融、科技资源整合等方式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重点扶持信息化类(含大数据类)、技术类、投融资类、法律服务类、青年大学生创业类五类服务平台。
方向2:创业创新基地项目。鼓励通过“三旧改造”等多种方式,建立吸引中小微企业入驻的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创业孵化基地。
方向3:创业创新服务活动项目。在人才培训、创业辅导、财会服务、法律维权、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中外合作、研发设计、拓展市场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资历与基础,服务业绩、营运状态 良好,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 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一)申报方向1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
1、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已经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3、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拟年均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拟举办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
4、资金使用方向:对服务平台或机构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的70%的比例给予奖励。
(二)申报方向2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1、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已经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制造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服务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千平方米。
3、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创业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40%(含)以上,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4、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年均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次)。
5、资金使用方向:对创业基地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的70%的比例给予奖励。
(三)申报方向3创业创新服务活动项目
1、已经注册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具有一定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服务团队;近3年具有开展创业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有跨地区开展创业服务活动项目或承办过国家、省、市创业服务活动项目的优先。
3、拟开展的服务活动应具有一定的规模,每场服务活动不少于100人或活动场次不少于5场;服务活动在当地或全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资金使用方向:综合考虑拟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服务效果、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计划资金投入的60%比例给予奖励。
(四)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最迟不超过2017年4月30日。
(五)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决算,并向所在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工信委。
三、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材料 (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须核对原件),区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相关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须核对原件),分 别加具审核意见和盖章后,联合上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1、封面及申报材料目录。2、广州市2016年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3、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计划资金投入、 项目推进等内容)。4、广州市2016年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5、申报广州市2016年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 示范资金项目承诺函(附件4)。6、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 (附件3);7、主要从业人员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以及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主要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最新三个月 的。申报方向2、3均可不提供)。9、上一年度服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开展服务活动情况、典型案例、服务业绩、效果等。10、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2、其他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确认的机构 从业资格、认定证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注:申报资料统一A4纸双面印制),附件表格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和总结等提供Word文 件。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报所在地的区 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三)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分别汇总后,将申报文、各类项目申请表、汇总表等项目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jmwzxj@gz.gov.cn。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和“广州工信”APP下载。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