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6〕7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 联盟(原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围绕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需求,整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创新资源,目前已组 建12个不同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联盟。为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公开征集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一)遵循需求主导原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兼顾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促进产业的发展。
(二)体现省市战略目标。要符合广州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省市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二、主要任务
联合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 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 支撑。
三、基本条件
技术创新联盟在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员构成。
技术创新联盟应由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其他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中介机构等不少于10家独立法人或社会团体组成。其中,牵头企业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中介机构应具有较强服务能力。
(二)应符合广州市重点发展的领域。包括:
1.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与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
2.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领域:包括互联网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智能制造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绿色制造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3.现代服务业领域:包括互联网金融(推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等领域应用)、文化创意(打造动漫和游戏产业链、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化等)、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发展)等等。
(三)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
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契约须明确联盟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知识产权管理、联盟成员的权利义务等。
(四)要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要成立联盟专家组,制定相应的合作项目遴选推荐及监督管理机制、联盟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审计机制。
四、申报、审核和备案
技术创新联盟实行登记备案制。新组建的技术创新联盟,可向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申报备案。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备案。
(一)网上申报。
1.新组建的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应在申报网站上提交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与联盟组建必要性说明(提纲见附件2)。
2.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中所有成员应为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会员(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
申报网址: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网。
(二)提交纸质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附件1、2需加盖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公章,附件3需加盖该成员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番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101房(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点)。
(三)申报时间。
常年接受申报。新组建的联盟可即时在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网上申报备案,并按指定地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五、支持措施
(一)对接交流服务。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将积极协助各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对接交流活动,并为其提供合作交流、展览等场地支持。
(二)科技金融服务。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将积极引导和协调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向各技术创新联盟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专项经费支持。经登记备案的技术创新联盟,可组织和推荐本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申报各级各类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将设置协同创新联盟专题,对各技术创新联盟推荐的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附件:1.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申报登记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