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行业领先企业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增强行业话语权,充分发挥行业领先企业推进全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产业辐射力的带动作用,现开展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行业领先企业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式和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2014年广州市行业领先企业,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在2015年1月1日后、9月30日前完成,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支持项目包括:
(一)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自行研制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市场容量大、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明显的新产品,并形成生产能力。
(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购置新增尖端科研仪器、检测仪器、小试设备和技术资料数据库等。
(三)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实施的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能够压缩过剩生产产能,优化现有产业和产品结构,节约用地,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企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对我市地方经济具有带动作用且投资额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
(三)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各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项目主管部门(各区工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并盖章后(见附件2)报送至市工信委(工业发展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