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文广新〔2015〕651号
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各动漫、游戏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发改委最新要求,我局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动漫游戏类项目(第二 批)的申报评选工作。我局按照《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我市关于2015年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有关 安排,组织开展2015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动漫游戏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内容 (一)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鼓励面向新媒体渠道的动漫游戏创作;提高动漫游戏产品的文化内涵,培育国产动漫游戏知名品牌。 (二)支持为广大动漫游戏企业提供展示、研发、培训、休闲消费等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三)支持为广大动漫游戏企业提供品牌(版权)授权交易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四)支持在我市设立动漫游戏企业并长期开展动漫游戏相关业务,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对我市动漫游戏初创企业的孵化进行扶持,培育壮大我市动漫游戏市场主体,繁荣我市动漫游戏产业。 (五)支持我市动漫游戏企业通过组团参展等方式,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本次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漫及游戏类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应有具体建设内容,并有可量化、可考核的建设目标。禁止无实质性建设内容的项目申报;禁止项目内容杂乱或项目内容无法考量的项目 申报;禁止通过变换项目名称,但项目建设内容与2014年(含2014年)前已获得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或我局相关资金扶持的项目内容雷同或交叉的项 目申报。 (三)此次申报的项目,项目内容必须已完成或孵化完成(项目完成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其中,非初创企业申 报的项目内容必须是一个已完整完成的项目;针对初创企业的孵化扶持,要求该项目至少已孵化完成(孵化完成是指该公司已具备一定的人力、物力等条件,申报的 项目已成功开展并已在稳步推进当中,则认定该孵化完成),初创企业可用孵化类项目(截止2015年9月30日已完成的项目内容)或已完整完成的项目申请本 项扶持。 (四)本次申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近一年内(截止2015年9月30日)在我市依法设立的动漫、游戏类企业。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市场效益、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显著,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不属于此次扶持范围。 (五)所有申报今年上半年2015年第一批动漫游戏类资金扶持的申报单位,均可再次申报本次第二批扶持。其中,未获得第一批扶持的所有企业,如 项目符合本次申报条件,可使用第一批申报项目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注意:第一批申报项目如不符合本条第二点或者本次申报其他条件的,不得再用第一批 项目申报);已获得第一批扶持的非初创企业,不得再用第一批项目申报;已获得第一批扶持的初创企业孵化类项目,可继续使用该孵化类项目申报,但申请扶持部 分应剔除先前获得扶持部分,不得重复,并注明为孵化类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4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格式为“XX孵化类项目(4月1日至9月30 日)”; (六)初创企业使用新的孵化类项目进行申报时,项目名称须注明为孵化类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X月X日至9月30日”,X月X日指项目开始日期,具体格式为“XX孵化类项目(X月X日至9月30日)”; (七)本次申报项目总投资是指:针对已完整完成的项目,即完成该项目的总投资;针对初创企业孵化类项目,即该项目开始至9月30日已完成的总投资(对已获得2015年第一批扶持的孵化类项目则为4月1日至9月30日已完成的总投资)。 (八)本次第二批项目申报,每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 (九)申报项目要列明已申领过的中央、省、市政府给予的资金扶持情况。同一项目已获得本年度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其他扶持资金的,不得再行申报本项扶持。 (十)获得资金扶持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三、扶持方式 本专项采用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准备。申报单位在我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查阅本通知电子版,并下载附件1“动漫游戏类项目申请表”进行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10月14日前,各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请材料同时报送我局和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 局)。其中,报送我局文化产业处两份,区局一份,各单位自行留存一份备查。我局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7:30,超过报送时间的申报材 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初审、核查和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征集完成后,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各区局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主要对该公司及其申报的项目是否存在等情况进行核查),完成后填写附件2项目核查情况汇总表于10月16日前报我局;同时,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审核。我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区局核查情况,对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拟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五)公示。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呈批。我局将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报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由其按程序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规定下达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其他如资金组织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工作按照《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 (二)各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各动漫、游戏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的项目申报和核查工作。 (三)因市发改委要求的时间十分紧张,请各区局及早做好项目核查工作的计划安排,认真、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保证在通知规定日期前按时汇总报送我局。 (四)本次项目申报我局未委托任何非政府部门开展项目征集或审查相关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即可。 (五)各单位提交纸质版正式申请材料后,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材料,如有需要,我局将要求各申报单位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供日后开展监督、审计等工作时查阅。因时间紧迫,如需报送电子报申报材料,我局将另行通知。 附件: 1. 2.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