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度广州市留学人员安家补助费申报 工作将于10月正式启动。此次安家补助费由原1998年的1万元大幅提升至10万元,按分期方式进行拨付,即第一年拨付2万元,第二年拨付3万元,第三年 拨付5万元。同时,申请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赴港、澳、台攻读学位后来穗就业创业的人员也一并纳入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政策体系。
凡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2012年10月1日后首次回国且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并已在穗购房或租房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均可于2015年10月起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安家补助费: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
(2)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
(3)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并且在本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的;
(4)经认定为特别优秀且为我市急需的海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