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财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设,推动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 知》(佛府办〔2012〕95号)的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内容及申报条件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机构,创新产业化基地,小企业创业基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机构)等项目建设。优先扶持但不限于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的单位以及已引进具有国家部委两化融合资质、拥有顶层设计经验战略合作伙伴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平台。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取扶持项目。(见附件2)
2、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已于年初在佛山市中小企业网公示):对我市行业协(商)会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等实施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时间内列入2015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计划的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给予补助。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方式,在培训计划项目内择优选取扶持奖励项目。(见附件3)
3、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扶持我市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时间内开展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活动,优先扶持已列入2015年佛山市扶助小微企业重点服务工作计划的项目(已于年初在佛山市中小企业网公示)。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取扶持奖励项目。(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合各区财政(财税)局审核后出具正式申报文件(含汇总表)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
相关申报文件及表格可在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www.fset.gov.cn)和佛山市中小企业网站(www.fs.gdsme.com.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2、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双面复印,封面注明申报项目类别。除复印件资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文档(附表使用Excel格式、申请报告及其他文字资料使用Word文档格式)。
3、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专家组评审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市政府审批。
4、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类项目。
附件:1.2015年佛山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承诺函
2.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3.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4.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5.附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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