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信〔2015〕192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1的提纲编写);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
(三)附件3所列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报送要求
(一)各行业的评价表都有各自的格式,请申报单位从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fset.gov.cn)“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中下载本行业空白表格填写,并连同申请报告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后随纸质文件报送。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材料审查后(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本次认定评价工作机构佛山市经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人:谭小姐 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0648)。
四、申报培训
为做好2015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帮助各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现定于5月29日下午举办2015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班。
培训时间:5月29日14:00—17:00(13:30签到)。
培训地点:佛山科学馆二楼报告厅(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
培训内容: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管理介绍;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及申报材料解读;
(三)201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附件:1.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5.107-1表,107-2表;
6.培训班报名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