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州快递行业协会、广州冷藏行业协会、各物流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实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和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现代物流项目,根据《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 物流项目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市交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要求
(一)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的物流企业和第八条相关规定的物流项目,物流项目同时要符合2015年我市现代物流重点扶持目录(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企业和项目必须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效果,申报的基建类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现代物流发展布局规划,申报的技术类项目必须具有行业引领作用。
2.认定期已届满的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可重新进行申报。
3.申报的项目需为在建项目,且在此之前未被认定为广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并能在认定之日起2年内投入营运。
4.同一项目不得分拆申报、重复申报。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重点物流企业需填写《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重点物流项目需填写《广州市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并将表格置于申报材料首页。
(二)根据《认定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其中,由于部分银行不提供为客户开具信用等级证明服务,该项资料暂无需提供。
(三)申报重点物流项目(物流技术项目除外)还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用地使用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一)申报流程
各区指导辖区物流企业和物流项目所属单位填写申报表和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的物流企业和物流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并加盖审查意见。
(二)申报时间
请于4月15日前将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的申报材料(一正两副)报送至我办(地址: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7楼市交委物流发展处)。
对经过评审后认定为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鼓励和扶持。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办法
2.广州市现代物流重点扶持目录(2015)
3.广州市重点物流企业申报表
4.广州市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